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

ID:6726218

大小:848.00 KB

页数:113页

时间:2018-01-23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_第1页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_第2页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_第3页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_第4页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质量安全地方性规定和相关文件目录1、《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建质【2010】92号)2、《合肥市住宅工程质量通病防治导则》(合建设【2008】34号)3、《关于加强合肥市蒸压粉煤灰加气混凝土砌块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合建质安监【2011】11号)4、《关于加强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若干要求》(合建质安监【2011】64号)5、《关于加强住宅预制排气道质量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0】216号)6、《关于加强合肥市膨胀玻化微珠保温砂浆外墙保温质量管理的若干规定》(合建质安监【2011】56号)7、《合肥市外墙保温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

2、8、《合肥市外墙涂饰工程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合建质安监【2012】154号)9、《合肥市深基坑支护工程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合建质安监【2010】36号)10、《合肥市深基坑工程管理暂行规定》(合建【2010】5号)11、《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1】15号)12、《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施工高处作业吊篮安全管理的通知》(合建质安监【2011】96号)13《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物料提升机安全使用管理的通知》(巢建安5号)14、《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巢建安10号)15、《关于印发(合肥市建筑起重

3、机械安全管理十条“红线”)的通知》(质监【2012】34号)-13-安徽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实施细则一、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以下简称分户验收),是指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在住宅工程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在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对每户住宅及相关公共部位的观感质量和使用功能等进行检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证明的活动。二、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前,应按户进行分户验收,安徽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工作适用本细则。三、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全省分户验收工作的管理和指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分户验收工作的管理

4、和指导,各级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内分户验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四、分户验收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建设单位组织实施。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的公司(分公司)质量技术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参加分户验收,其他参加验收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由建设单位确定,并在分户验收方案中予以明确。如验收内容涉及专业分包单位,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已选定物业公司的,物业公司应当派人参加分户验收。五、分户验收内容:(一)地面、墙面和顶棚质量(二)门窗质量(三)栏杆、护栏质量(四)防水工程质量(五)室内主要空间尺寸(六)给水排水系统安装质量(七)室内电气工程安装质

5、量(八)建筑节能和采暖工程质量-13-(九)有关合同中规定的其他内容六、分户验收依据为国家现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主要包括住宅建筑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屋面工程质量验收、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等标准规范,以及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七、分户验收前,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根据住宅工程特点编制分户验收方案,方案内容应包括:1、根据分户验收的内容和住宅工程的具体情

6、况确定的每户检查部位、数量。每户的窗台高度、栏杆高度、开间净尺寸、室内净高的检查部位应在户型平面图中予以明确标注。2、检查方法和需携带的检查测量工具。3、参加分户验收的单位和人员名单。4、验收时间、程序和步骤。八、分户验收时,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严格履行分户验收职责,每户窗台高度、栏杆高度、开间净尺寸、室内净高的实测结果应在检查部位明确标识,验收人员要如实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记录表》(附表4—9),对验收结论的真实性负责并签字确认。严禁在分户验收中弄虚作假、降低标准或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工程验收。九、分户验收中发现不符合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要求的,应做好

7、标记和记录,施工单位应及时进行返修,监理单位负责复查,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后符合要求的,应重新进行验收。2、返修加固处理后改变外形尺寸或无法进行返修处理的质量缺陷,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可予以验收,造成的质量缺陷应书面告知住户和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3、经返修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严禁验收。-13-十、工程竣工验收时,验收人员应对分户验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检查验收,未按要求开展分户验收工作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十一、质监机构在监督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对分户验收资料进行检查,

8、重点检查各方是否按验收方案和有关规定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