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ID:6720452

大小:48.50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8-01-2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_第1页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_第2页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_第3页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_第4页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文件闽科计〔2017〕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421号)转发给你们,有关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

2、单位按下表所列时间节点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预申报书。12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序号专项名称申报单位项目提交科技厅审核截止时间获推荐的申报单位纸质材料寄送专业机构截止时间1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6日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于科技部通知要求时间前(见上表,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预

3、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科技厅对口处室:合作处;联系人:戴东莉;联系电话:0591-87882587。附件:《科12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421号)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1月4日(此件主动公开)12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421号(

4、摘自科技部网站,发布日期:2016年12月30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科技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原则,面向2016年凝练形成了若干重点专项并研究编制了各重点专项实施方案,已经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战略咨询与综合评审特邀委员会(以下

5、简称“特邀咨评委”)和部际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程序报国务院批复同意。现将“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组织申报要求及评审流程12  1.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  2.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

6、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项目申报单位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签署诚信承诺书。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30天。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在受理项目预申报后,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

7、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12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关于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  ——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  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  1.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

8、司局;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  3.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  4.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  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