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ID:6715730

大小:31.11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8-01-23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_第1页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_第2页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_第3页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_第4页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江苏省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初稿)一、总则第一条(依据)为实施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制,加强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在江苏省范围内从事危险废物转移活动的单位。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转移,是指以贮存、利用或者处置危险废物为目的,将危险废物从移出者的厂区或者场所移出、交付运输并移入接受者的厂区或者场所的过程。属同一法人,但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的不同厂区或者场所之间的危险废物转移适用本办法。医疗废物转移不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实行制度)江苏省危险

2、废物转移实行网上报告制。转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对转移情况进行网上报告。实行网上报告的转移不再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相应转移联单由网上报告系统自动生成。江苏省环保厅负责开发统一的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管理系统,有条件的地区可开发本地区的转移网上报告管理11系统,但需与省厅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第四条(监督管理)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负责对全省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据属地管理原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废物转移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二、转移相关方责任第五条(移出者责任)危险废物移出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

3、:(一)运输环境风险评估责任在危险废物转移前,评估相应运输环境风险,在此基础上确定适合的运输工具、运输方式和运输路线。(二)分类包装责任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成分、形态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要求,选择安全的包装材料并进行分类包装。(三)告知责任向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说明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护的要求,应对突发事故的措施,以及应当配备的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四)标识责任在所有待运危险废物的容器或储罐的醒目处清晰地粘贴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危险废物标识和标签。(五)核对及交付责任11核对运输单位及收运人员的资质,负责

4、将包装完好的危险废物交付运输者。第六条(运输者责任)危险废物运输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核对责任确认拟转移的危险废物已由产生者在网上进行了报告,并根据网上报告内容,核对待运的危险废物包装、标识和标签与产生者的报告是否相符;不相符的,应当拒绝运输。(二)配备责任配备沙土、容器、灭火器、通讯工具等必要的应急处理设备、器材以及相关的人员防护和急救用品;配备有利于环境监管的定位系统、车载监控装置和手持信息设备。(三)安全运输责任遵守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有关规定,防止危险废物丢失、包装破损、泄露。运输路线应当避开环保部门划定的环境敏感

5、区域和人口密集区域,例如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四)应急处置和报告的责任制定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紧急污染清除措施;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突发事故时,应立即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同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通知危险废物移出11者。(五)交付责任将托运的危险废物全部、完好地运抵指定地点并交付给产生者在网上报告中指定的接受者。第七条(接收者责任)危险废物接受者应当承担以下责任:(一)核查和接收责任对拟接收的危险废物与产生者、运输者的网上报告进行核对。

6、拟接受的危险废物与网上报告的内容相符时,方可接收,并按国家或者地方相关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或者处置。(二)报告责任拟接收的危险废物与网上报告的内容不相符时,应当向接收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并通知危险废物移出者。(三)利用处置完毕告知责任当接受的危险废物按照国家或者地方环保标准利用或者处置完毕后,应当及时告知危险废物移出者。第八条(污染事故责任承担原则)在危险废物转移过程中,擅自倾倒、堆放、丢弃或者遗撒危险废物的,由直接倾倒、堆放、丢弃或者遗撒者承担污染清除责任;倾倒、堆放、丢弃或者遗撒者不明或者无能力承担责任的,由危险废物托运者

7、承担责任;托运者不明或者无能力承担责任的,由危险11废物移出者承担责任。因非法倾倒、堆放、丢弃或者遗撒危险废物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因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单位代处置,所发生费用依据前款规定的责任主体承担。三、危险废物转移网上报告的实施第九条(实施总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每转移一车、船(次)危险废物,应当进行网上报告。危险废物运输者和接受者禁止接受未进行网上报告的危险废物,其在开展运输业务和利用处置业务时也应当及时进行网上报告。第十条(产生者实施要求)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月向管辖地环保部门网上申

8、报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根据利用处置需求,自主选择有资质接受单位安排危险废物转移,并将经接受单位确认的转移信息进行网上报告。第十一条(运输者实施要求)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在接受产生单位危险废物时,及时将接受情况进行网上报告,并通过网络及时告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