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688586
大小:30.0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1-22
《自贡市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办法(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自府法规〔2007〕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城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的规划、设置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四川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四城区(含四川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户外广告设置,是指在道路、广场、绿地、车站、码头、水域等公共场所和建(构)筑物(以下统称载体)上,利用文字、图象、电子显示牌(屏)、实物实体造型等表达方式设置、张
2、贴、书写、嵌入、悬挂广告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牌匾标识设置,是指在经营(办公)地建(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上设置用于表示名称的标牌、标志、灯箱、霓虹灯、字体符号的行为。 第四条 设置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应当符合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规划,与城市区域规划功能相适应,与建(构)筑物风格和周边环境相协调,保证城市容貌的整体美观。 第五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工作,各区(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牌匾标识设置管理工作。规划建设、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户外广告和牌匾标识设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户外广告设置规划 第六条 户外广
3、告设置规划由市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容环境卫生、公安、交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编制和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实施的户外广告设置规划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批准。 第七条 编制本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应当符合《自贡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 户外广告设置总体规划应当规划适量的公益广告点位。 第九条 禁止在以下地点和范围设置户外广告: (一) 国家机关、学校、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控制地带; (二) 古建筑、特色建筑、标志性建筑物顶部,坡屋顶; (三) 城市公共绿地、绿化隔离带、交通安全设施、交通
4、标志、城市桥梁(含人行天桥)桥体; (四) 危房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构)筑物和设施; (五) 其他不得设置户外广告的区域。 第三章 户外广告设置管理 第十条 利用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载体的使用权应通过拍卖、招标、挂牌出让等方式取得;利用非公共载体设置户外广告的,载体的使用权可通过协议等方式取得。取得的具体办法由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十一条 凡在城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的,设置者应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户外广告发布登记手续,取得《户外广告登记证》后,方可设置发
5、布。 设置者应将许可证号及批准的设置时间标注在户外广告的右下角。 第十二条 向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设置户外广告,需提供下列文件材料: (一)申请书; (二)载体使用权证明; (三)载体位置关系图; (四)户外广告设施设计图、施工图及效果图; (五)户外广告设施制作说明及安全维护措施;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文件材料。 第十三条 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准予设置;对申请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2日内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人未补充材料的,视同撤回申请。申
6、请人仍需设置户外广告的,应当重新申请。 第十四条 因举办大型文化、旅游、体育、公益活动或者商品交易会、展销会等需设置临时户外广告的,申请人应提前向所在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三)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四)临时户外广告设置的形式、范围和期限;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区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2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并转报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收到初审意见后3日内商有关部门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 第十五条 户外广告应当按照批准的内容、期
7、限、数量、形式、规格进行设置,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或设置期满需延期设置的,按设置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六条 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在有效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拆除、涂改和损坏。因城市规划调整或公共利益需要拆除的,设置者应当服从,由此给设置者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第十七条 户外广告设置者应当负责户外广告的日常维护、保洁,确保其牢固安全、完好整洁;对残缺、破损,文字、图案不全,污渍明显的户外广告及其设施,应当及时修复、更换或拆除。 第十八条 户外广告牌位不得空置。空置的,设置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