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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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辽宁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19911130(颁布时间)19920101(实施时间)辽宁省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条例(1991年11月30日辽宁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奖励第三章 保护第四章 申报与审批程序第五章 奖励保护基金第六章 附则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鼓励和支持人民群众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宪法和法律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见义勇为人员,是指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

2、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与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公民。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有功的,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奖励。第三条 在本省境内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本省公民适用本条例;本省公民在省外或者省外公民在本省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的,参照本条例奖励和保护。第四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应当宣传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的先进事迹,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的权益,弘扬正气,激发公民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精神。第五条 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地区奖励和保护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

3、人员的工作。第二章 奖励第六条 符合本条例第二条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员,予以奖励:(一)冒生命危险同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作斗争的;(二)制止各种暴力犯罪活动,保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财产的;(三)与犯罪分子搏斗,拯救他人生命或保护他人人身安全的;(四)主动或协助公安司法人员追捕、制服或抓获刑事犯罪分子的;(五)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受到人身伤害的。第七条 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应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第八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视其表现和贡献,给予下列奖励:(一)授予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先进

4、分子称号;(二)记功;(三)通令嘉奖;(四)发给奖金;(五)晋升工资。上述奖励可单独使用,也可以同时并用。具体奖励条件和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第九条 各级人大常委会对受到本级人民政府奖励的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中,事迹特别突出的,可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第十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可以对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一条 奖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应公开进行。被奖励人要求保密或有关部门认为应当保密的,可以不公开进行。第三章 保护第十二条 对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依法给予下列保护:负伤医疗、误工

5、补贴、生活补助、伤残抚恤和优待、人身保护。第十三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牺牲的人员,符合《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的,批准为革命烈士,不符合革命烈士条件的和负伤致残的,凡属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人员应按照因公(工)伤亡办理;无工作单位的农民、学生、城镇居民等,参照《民兵民工伤亡抚恤暂行条例》规定办理。第十四条 各医疗机构对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负伤的人员,应当优先抢救和治疗。拒绝或拖延抢救治疗造成严重后果的,应依法追究有关领导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医疗费在加害人未捕获前,根据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证明,由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单位暂付

6、;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无工作单位的,由当地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从见义勇为奖励保护基金中暂付。第十五条 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伤亡的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依照公安司法机关的裁决或判决,由加害人赔偿。第十六条 荣获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府授予荣誉称号的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享有就业、住房、入学、入伍、晋升工资、土地承包等优先权。对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牺牲、致残的人员,劳动人事部门应优先安排其直系亲属就业。第十七条 公安司法机关对需要保护的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应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7、对行凶报复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的违法犯罪分子,应依法从重或加重处罚。第十八条 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及其直系亲属遭受报复伤亡的,经县级以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的认定,适用本条例有关保护的规定。第四章 申报与审批程序第十九条 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应予奖励的人员,由见义勇为发生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见义勇为人员所在单位、基层组织负责提出,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后,向同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申报。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维护社会治安见义勇为人员的事迹材料。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授予的奖励,由本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审核,报人民政府批准。第二十

8、一条 各级人大常委会授予地方荣誉称号的,由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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