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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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文档来自网络,是本人收藏整理的,如有遗漏,差错,还请大家指正!附件: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农业科技创新能力,为我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在自治区本级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中设立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以下简称"农转资金")为规范农转资金项目的管理,提高农转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促进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根据科技

2、部、财政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办财字〔2001〕417号)和《广西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桂科计字〔2007〕72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转资金来源于自治区本级财政拨款,由自治区财政厅、科技厅共同管理,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三条农转资金是一种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吸引企业、科技开发机构、金融机构和市县财政资金等多渠道投入,支持农业科技成果进入生产的前期性开发,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符合农业科技发展规律、有效支撑农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新型农业科技创新的投入保障体系  第四条农转资金的使用

3、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及自治区扶持和保护农业、加强农业科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遵守相关财务规章制度,遵循"诚实申请、公正受理、择优支持、科学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五条自治区科技厅负责制定和发布农转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和项目指南,审议农转资金运作的重大事项,批准农转资金的年度工作计划,审定农转资金支持项目,会同财政厅下达项目预算,负责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合同,负责对农转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及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审批农转资金年度预决算,参与审议农转资金支持重点、项目指南、年度工作计划及资金运作的重

4、大事项,参与审定农转资金支持项目,会同科技厅下达项目预算,对农转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会同自治区农业厅、水利厅、农垦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成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工作协调小组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分别为正副组长单位;自治区农业厅、水利厅、农垦局、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农机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参与审定农转资金项目指南,推荐咨询专家,参与协调重大事项等工作  第六条自治区科技厅和财政厅聘请具有一定权威性的技术、经济、管理专家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对农转资金年度支持重点、项目指南和立项及监理验收提出咨询意见第三章支持方向和

5、重点  第七条农转资金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地域性强、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支持有望达到批量生产和应用的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和新产品的区域试验与示范、中间试验或生产性试验,为农业生产大面积应用和工业化生产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  第八条农转资金的支持重点:  (一)动植物新品种(或品系)良种选育、繁育技术成果转化;  (二)农副产品贮藏保鲜、精深加工及综合利用技术转化;  (三)农业生物技术及相关领域技术成果转化;  (四)农业集约化、规模化、种养技术及优质高效安全生产技术成果转化;  (五)农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技术成果转化;  (六)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及资源循环利用

6、技术成果转化;  (七)现代农业装备与技术成果转化;  (八)农业信息技术、设施农业技术成果转化;  (九)其它农业技术成果转化  第九条农转资金不支持已经成熟配套,并大面积推广应用的科技成果应用项目,不支持有知识产权纠纷的项目,不支持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第四章支持对象和支持方式  第十条农转资金支持对象主要为从事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场(站)农转资金鼓励产学研结合,鼓励科技成果持有单位以技术入股等方式参与成果转化和市场竞争,鼓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通过创办企业的方式申报农转资金项目以服务于农业、农村,以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为

7、主、公益性强的农转资金项目,可由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承担  第十一条根据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和项目承担单位的特点,农转资金分别以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项目承担单位应匹配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一)无偿资助:对具有较大社会和生态效益,或不易直接取得市场回报的农转资金项目,采取无偿资助方式给予支持转化资金资助总额一般不低于20万元申请无偿资助的转化资金项目,申请单位应匹配一定的自筹资金  (二)贷款贴息:对已具备一定产业化能力,具有市场前景,有望形成一定规模、取得一定效益,并已落实银行贷款的农转资金项目,采取贷款贴息方式给予支持农转资金贴息金额原则上不超

8、过第一年到位贷款所应支付银行利息的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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