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物价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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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物价局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编码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追责情形追责情形依据担责方式担责方式依据项目子项1行政处罚对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拒报、虚报、瞒报、迟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行为的处罚【部门规章】《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第十九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下达监测任务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可建议任免机关或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予以行政处分。(一)虚报、瞒报价格监测资料的;(二)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三)拒报

2、或屡次迟报价格监测资料的。【地方政府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监测规定》(2007年11月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02号)第二十二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违反价格监测规定,迟报价格监测资料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三条价格监测定点单位违反价格监测规定,拒报、虚报、瞒报或者伪造、篡改价格监测资料的,由价格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1.立案责任:对经初步调查或者检查发现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全面、客观、公正

3、地调查或者复核监测数据,收集有关证据,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执法证件。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允许当事人辩解陈述,执法人员应保守有关秘密。3.审理责任:对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理,提出处理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1-1.《宁夏回族自治区价格监测规定》(2007年第102号)第七条“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履行下列价格监测工作职责:(七)其他价格监测职责。”1-2.《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除按照本规定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

4、处罚外,价格主管部门对经初步调查或者检查发现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属于本机关管辖的,应当立案。”2-1.《价格监测规定》(2003年国家发改委令第1号)第十条“价格监测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监测调查。”2-2.《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三条“对立案的案件,价格主管部门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或者检查,收集有关证据。”2-3.《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

5、影响对案件公正处理的。”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没有法律和事实依据实施行政处罚的;2.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的;3.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4.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关机关的;5.未按裁量权规定,滥用裁量权的,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6.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7.对当事人进行罚款等行政处罚不使用法定单据的;8.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1.《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

6、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2.《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宁夏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

7、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其责任:1.给予具体承办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1-3.《宁夏行政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五条“责任追究采用下列方式:(一)对行政机关的责任追究方式为:责令限期整改、通报

8、批评、取消评比先进的资格等;(二)对行政机关审核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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