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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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行政权力和责任清单序号职权类型职权名称职权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担责方式项目子项1行政许可医疗机构审批(含中医、妇幼保健、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含设置、执业登记、校验、变更审批)医疗机构设置的审批【行政法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1994年国务院令第149号)第九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第十一条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提出设置申请:(一)不设床位或者床位不满100张的医疗机构,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二)床位在100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和

2、专科医院按照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申请。【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74号)第八条开办中医医疗机构,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中医医疗机构设置标准和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从事中医医疗活动。【国务院决定】《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50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3〕27号)第一项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审批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部门规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1994年卫生部令第35号,卫办医发〔200

3、8〕125号修订)第十一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临床检验中心和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审批权限的划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其他医疗机构的设置,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批。1.受理责任: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按照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对两个以上申请人申请相同名称按照在先原则进行核准、裁决。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不予许可的

4、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送达责任:准予许可的制发送达许可证,并报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信息公开。5.事后监管责任:建立实施监督检查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依法采取相关处置措施。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医疗机构许可申请不予受理的;2.未依法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未一次性告知需补正内容、未书面说明理由;3.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4.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行政许

5、可决定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医疗机构违法从事许可事项活动的;6.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7.办理医疗机构许可、实施监督检查,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由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任免机关、政府法制机构等,依据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按照各自权限以下列方式追究责任:1.给予具体承办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批评教育、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暂扣行政执法证件、离岗培训、调离工作岗位、取消行政执法资格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2.给予审核人和批准人诫勉谈话、责令

6、限期整改、责令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公开道歉、取消年度评比先进资格、通报批评、责令停职反省或者责令辞职、建议免职以及处分等责任追究;3.给予行政机关责令限期整改、通报批评、取消评比先进资格等责任追究;4.对违反党纪的工作人员(中共党员)给予党纪处分;对构成犯罪的工作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责任承担方式。115【地方政府规章】《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管理办法》(宁政发〔1995〕97号)第六条申请设置医疗机构的审批权限:(一)床位在100张以上的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民族医院以及各种专科医院、疗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急救中心(站)

7、、临床检验中心、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的设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规范性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暂行办法》(宁卫计医政〔2014〕347号)第五条医疗机构的设置实行分级审批。(一)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审批设置的医疗机构包括:1.100张床位以上的综合医院;2.100张床位以上的妇幼保健机构、疗养院、康复医院、专科疾病防治机构;3.100张床位以上的各类专科医院(妇儿、肿瘤、皮肤、医疗美容、精神病医院、戒毒医院、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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