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55599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55599

ID:6613570

大小:33.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1-20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55599_第1页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55599_第2页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55599_第3页
资源描述: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55599》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减轻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还款压力,为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委托扣划还贷”)是指公积金贷款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及其配偶提出扣划本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其公积金贷款的委托,在签订《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归还公积金贷款授权书》(以下简称《委托授权书》)后,由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接受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委托人”

2、)的委托,每月或每年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直接归还其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公积金中心负责委托扣划还贷的管理;公积金缴存开户银行(以下简称“缴存银行”)负责受理委托扣划还贷信息登记、公积金存款账户信息验证、委托授权书签订、委托扣划还贷授权变更、委托扣划还贷授权终止等业务。  第二章委托扣划还贷办理对象、申请条件和方式  第四条委托扣划还贷办理对象  在公积金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有公积金贷款且贷款本息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其配偶。  第五条委托扣划还贷申请条件  (一)委托人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未进入集中托管或冻结、销

3、户状态;  (二)与贷款银行约定用于归还公积金贷款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经武汉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公积金系统”)成功扣划还贷1次以上。  第六条委托扣划还贷方式  委托扣划还贷分为逐月扣划还贷和逐年扣划还贷两种方式。  (一)逐月扣划还贷:公积金中心依据《委托授权书》的委托,于每月20日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归还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  (二)逐年扣划还贷:公积金中心依据《委托授权书》的委托,每年1次按指定时间自动扣划委托人的住房公积金存款,用于提前部分归还或提前结清公积金贷款。在选择逐年扣划还

4、贷的同时,委托人必须选择降低月还款额或缩短贷款期限,每月仍需用自有资金归还公积金贷款应还本息额。  (三)借款人及其配偶选择委托扣划还贷方式必须一致。  第三章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条件和规定  第七条委托扣划还贷扣划执行时间   (一)逐月扣划还贷方式的执行时间为每月20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约定日后的首个工作日)。  (二)逐年扣划还贷方式的执行时间为委托人指定的每年扣划日(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约定日后的首个工作日)。首次扣划还贷时间必须指定在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6个月后。此后每年相同日期执行委托扣划还贷,直至贷款结清。

5、  (三)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时间只在约定扣划日期进行,其他时间不对公积金存款账户执行扣划还贷。  (四)为保证次月正常还款,委托人应于指定扣划日(如遇节假日顺延)后的2个工作日内到贷款银行查询扣划还款情况,在确认扣划还贷成功后,由贷款银行打印新的还款计划。  第八条委托扣划还贷扣划金额  (一)委托扣划还贷应扣金额  逐月扣划还贷方式,按执行扣划时的当月应还本息(含逾期款项)生成应扣金额。  逐年扣划还贷方式,按执行扣划时结清贷款应还本息生成应扣金额。  (二)委托扣划还贷可扣金额  可扣金额为执行委托扣划还贷时委托

6、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大于约定保留额的部分。  (三)委托扣划还贷实扣金额  当可扣金额≥应扣金额时,实扣金额=应扣金额;  当可扣金额<应扣金额时,实扣金额=可扣金额。  第九条委托扣划还贷执行条件和规定  (一)实施委托扣划还贷期间,委托人的公积金存款账户已转为集中托管或冻结的,则停止执行扣划。  (二)委托扣划还贷的扣款顺序依次为:借款人公积金存款账户、借款人配偶公积金存款账户、借款人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如公积金存款账户扣划还贷金额已还清当月应还本息,则当月不再对银行储蓄还款账户进行扣划。  (三)委托扣划还贷的

7、还款顺序依次为:罚息、逾期利息、逾期本金、本期利息、本期本金、提前还款。逾期本息按期次顺序归还。  (四)逐月扣划还贷:委托人签订《委托授权书》(此后签订了《委托授权变更书》的,以签订《委托授权变更书》的时间为准)时,月缴存额6倍的金额作为约定保留额,其余金额可用于逐月扣划还贷。当委托人的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少于约定保留额时,则暂停执行该账户的逐月扣划还贷。  (五)逐年扣划还贷:委托人公积金存款账户中应保留不少于100元的金额,超出100元金额的部分可用于逐年扣划还贷。当委托人的公积金存款账户少于100元时,则暂停

8、执行该账户的逐年扣划还贷。  (六)委托人每月应关注并查询本人公积金存款账户的金额是否符合逐月扣划还贷的规定。当公积金存款账户可扣金额不足以偿还当月应还贷款本息,或公积金存款账户被集中托管、冻结导致不能执行扣划时,委托人应于当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应还款额以现金方式存入与贷款银行约定的银行储蓄还款账户内,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否则委托人自行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第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