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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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专利申请当前位置:SIPO首页->专利审查->审查指南->第一部分初步审查返 回第二章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 1.引言利法第三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专利局受理和审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因此,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是受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后,授予专利权之前的一个重要程序。细则44.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范围是:(1)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专利申请文件,这些文件是否符

2、合规定的格式;(2)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是否明显属于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或者不符合专利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明显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四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十三条或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或者依照专利法第九条规定不能取得专利权;(3)与专利申请文件有关的其他文件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细则44.2专利局应当将审查意见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补正;申请人期满未答复的,其申请被视为撤回。申

3、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补正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上述各项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2.申请文件的格式审查本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2节的相关规定。3.其他文件的格式审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第3节的相关规定。4.不授予专利权的申请的审查依据专利法第五条、第二十五条规定进行的审查适用本指南第二部分第一章的相关规定。5.对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客体的审查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进行审查。5.1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该产品应当是经过工业方法制造的、占据一定空间的实体。一切有关

4、方法(包括产品的用途)以及未经人工制造的自然存在的物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上述方法包括产品的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讯方法、处理方法、计算机程序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等。例如,一种齿轮的制造方法、工作间的除尘方法、数据处理方法、自然存在的雨花石等不能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应当注意的是:(1)虽然申请的主题名称是一种产品,但除主题名称外,该独立权利要求的全部技术特征是一种方法或实质上是一种方法的,则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例如,一种木质牙签,其特征是在木质牙签加工成形后,浸泡于医用杀菌剂中5—20分钟,然后取

5、出晾干。(2)在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描述了产品的形状、构造特征,而在特征部分仅描述方法特征的,审查员应当判断该实用新型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部分是否有形状、构造特征。有形状、构造特征的,应当通知申请人修改权利要求,将该形状、构造特征写入权利要求的特征部分;没有形状、构造特征的,该实用新型属于用不同工艺方法制造的同样形状、构造的产品,不属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客体。细则2.25.2产品的形状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

6、,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作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无确定形状的产品,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状的物质或材料,其形状不能作为实用新型产品的形状特征。应当注意的是:(1)不能以生物的或者自然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例如,不能以植物盆景中植物生长所形成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也不能以自然形成的假山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2)不能以摆放、堆积等方法获得的非确定的形状作为产品的形状特征。(3)允许产品中的某个技术特征为无确定形状的物质,如气态、液态、粉末状、颗粒

7、状物质,只要其在该产品中受该产品结构特征的限制即可;例如,对温度计的形状构造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中允许写入无确定形状的酒精。(4)产品的形状可以是在某种特定情况下所具有的确定的空间形状。例如,具有新颖形状的冰杯、降落伞等;又如,一种用于钢带运输和存放的钢带包装壳,由内钢圈、外钢圈、捆带、外护板以及防水复合纸等构成,其各部分按技术方案所提示的相互关系将钢带包装起来后形成确定的空间形,这样的空间形状不具有任意性,则钢带包装壳可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5)仅仅改变了成分的原材料产品,如板材、棒材等,其板状、棒状并未对现有技术作

8、出贡献,不能作为产品的特定形状特征。但是,通过改变其形状使其能够取得不同于以往产品的特殊作用或效果时,可以获得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细则2.25.3产品的构造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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