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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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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忻州一中物品寄存管理规定为了方便学生学习和生活,学校特设立物品寄存室。物品寄存室是学生及家长临时寄存物品的场所(寄存室设在),是学校人性化的管理措施。物品寄存要遵守以下规定:一、家长寄存的物品要进行登记。写明学生姓名、班级、物品数量、宿舍号、家长姓名,值班保安最后签字。家长最后填写“小件物品临时存放单”(标签),值班保安在寄存物品上粘贴标签。寄存较零散的物品时,家长要包装好物品以免发生遗失。二、物品寄存室同时接受家长(学生)寄存的物品,寄存物品时须提前通知学生(家长)。三、物品寄存不包括现金、贵重物品、易腐坏变质和其他易损坏
2、的物品。四、学生凭身份卡领取物品,确认物品及数量后在登记本上领取人一栏签字。值班保安同时签字后,发放物品。五、周一至周日全天寄存物品,学生放假除外。六、每日课间休息时间、早饭、晚饭时间为学生领取寄存物品的时间。七、食品和水果应在寄存当天领取,其他物品两天内领取。两天以上未领取的物品,值班保安要上报政教处,并填写寄存物品领取通知单在年级公告栏处张贴。七天后仍未领取的物品学校将按无主物品统一处理。八、物品寄存接受全校师生、学生家长监督,如有寄存物品丢失、损毁或数量短缺,请向学校政教处投诉,投诉电话:。保卫科201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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