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善后维修实施方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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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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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善后维修实施方案为及时解决居民房屋维修问题,满足住户合理需求,保持和谐稳定,结合社区当前实际情况,就房屋善后维修事宜,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架构(一)、主体单位新塘公司工程部、拆迁安置部、金塘公司工程部负责人:刘强、刘书勇、何月祥成员:陈峰李静(二)、实施单位正坤物业公司、嘉汇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施工单位)负责人:;成员:。二、工作程序(一)、报修接待由社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负责接待报修业主,填写《房屋维修申请单》(一式两份),并签字确认,业主确认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备案一份,另一份送交现场勘查人员。填报人居委会、正坤物业、嘉汇物业。(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人员接到《房屋

2、维修申请单》后应在2小时之内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在5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勘查,依据现场勘查情况填写《房屋维修呈办单》(一式三份)并附影像资料。《房屋维修承办单》填写完毕后由工作人员在2小时内送交新塘公司拆迁安置部,由拆迁安置部第一时间通知公司工程部、金塘公司工程部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就维修情况进行分析、研究,确定维修期限,并把维修完成时间标注于《房屋维修承办单》内。其中一份由拆迁安置部留存登记。另两份转交施工单位。现场勘查人正坤物业、嘉汇物业。(三)、组织维修施工单位接到《房屋维修承办单》后,在2小时之内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工作。维修完毕后,施工负责人在《

3、房屋维修承办单》内填写维修情况,并交由业主签字。业主签字确认后,一份上交新塘公司拆迁安置部,一份由施工单位留存。施工单位负责人;每位负责人按各自负责小区,具体确定。(四)、情况反馈新塘公司拆迁安置部收到《房屋维修承办单》后,就相关情况与原始存档单据进行核对,经与业主核实完毕无误后,最后进行登记、备案,同时消项。三、工作职责(一)公司拆迁部、工程部1.在收到《房屋维修呈办单》后在2小时内与金塘公司及施工单位取得联系,确定维修完成时间。2.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进行维修,并进行监督检查。3.定期对已维修房屋进行跟踪、回访,记录相关情况。4.定期统计、核查各小区报修、维修情况,并对

4、各施工单位巡查及维修情况进行检查并就相关情况进行通报。5.建立例会制度,并定期组织召开,就房屋维修情况进行总结部署。6.公布各部分部分项工程保修年限及相关规定,分清建设单位与业主责任关系,为业主及时报修提供依据。(二)物业公司及施工单位1.明确责任,做好分工,按时完成维修工作,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上报。2.各施工单位及物业公司之间应密切配合,不得相互扯皮、相互推诿,不得违反相关规定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3.做好业主维稳、劝导工作,不得始事态激化、扩大。4.对个别急修项目(诸如:自供水设施、下(污)水管道堵塞、电梯及漏水、漏电等情况),要在30分钟内到位

5、,12小时内修复;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应有紧急处理措施,并对业主作出合理解释。5.物业公司及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负责项目进行巡查、监控,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早落实,建立日常巡查值班制度,责任落实到个人。6.一般维修应在5日内完成,特殊情况必须作出说明及限时承诺,维修时限不能以节假日和休息时间为理由进行顺延。7.对已超出维保范围或业主提出不合理维修及赔偿要求的相关部门应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业主进行宣传,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发生争议的,可以推荐业主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8.责任公司工作业绩记入年底考核内容。(三)居委会1.积极做好业主思想工作,

6、保持社会稳定,对不稳定因素要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解决。2.积极做好业主报修登记工作;配合、协助相关单位解决维修事宜四、处罚标准及程序(一)、对未按时完成维修、维修不到位及其他违规情况的,新塘公司有权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标准为:(1)对应负责工作不积极、怠慢偷懒、未按时完成维修工作的每次罚款5000元。(2)对不服从上级单位安排,工作期间不听从指挥的每次罚款5000元。(3)对接到《房屋维修承办单》后,不能及时处理解决的,每次罚款5000元。(4)对维修半年之内又重新进行投诉的每次罚款5000元。(5)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维修的每次罚款5000元。(6)对因工作不到位,

7、且在工作期间相互逃避、推诿,致使业主上访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带来不良影响的,每次罚款20000元。(7)对造成业主向上级部门反映的每次罚款10000元;造成业主到政府及相关部门投诉的每次罚款20000元。(8)对业主投诉置之不理、不能积极协调配合的,每次罚款20000元。(二)、处罚程序(1)新塘公司拆迁安置部设专人对责任单位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规情况下达《限期解决通知单》。(2)在《限期解决通知单》规定时间仍未解决的,由拆迁安置部开据《房屋维修处罚通知单》(一式三份),并送交工程部,由工程部依据处罚数额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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