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

ID:6462788

大小:40.5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1-14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_第1页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_第2页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_第3页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_第4页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哈尔滨学院教学实验室管理条例(试行)院教字[2007]15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高等学校教学实验室是指以从事本科实验教学为主要工作的实验室。它是高校实验室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的责任。为逐步实现教学实验室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改善办学条件,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办学效益,依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哈尔滨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制订本条例。第二条教学实验室是一个由人、财、物、实验、信息等要素有机组成的实体,是经学校批准建制的基层行政管理和教学科研单位。教学实验室的管理内容包括行政管理、教学管理

2、、技术管理和经济管理等方面。各类教学实验室均要按照学校统一的制度实行管理。第二章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体制第三条实验室建设要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统筹计划、集中投资、分步实施。建设项目以学校投资为主,各学院配套建设为辅,优先建设“量大面广”的基础性、专业基础性的实验室和重点专业建设所需要的实验室。第四条在主管教学副校长的领导下,教学实验室采取校、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由教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建设规划、组织项目论证、评估、仪器设备管理与维护维修的审核鉴定、验收、二级帐目建立和参与实验设备招投标等工作。各院(系)分管实验教

3、学副院长负责本单位的教学实验室工作。第五条教学实验室的建立应立足有利于教学,有利于科学管理,有利于提高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和效益。要建立跨专业、多课程的公用实验室,不允许重复建立同类实验室,创造条件建立省、校级基础课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实验室建设要有超前意识,并形成自己的特色。第六条教学实验室设置应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上述基本原则,具有符合实验技术工作要求的房舍、设施及环境等物质条件。(2)有饱满的实验教学或学生课外科技活动等任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验室必须有饱满的教学工作量。(3)有合格的实验室主任

4、和一定数量、结构合理、业务精湛的专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及其他辅助人员。(4)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原则上只建立院(系)集中管理的教学实验室,面向全校开放。(5)教研室以下不设实验室,理工科院(系)的专门化实验室要尽可能与专业实验室结合起来,成为产学研基地。(6)有完善的规章制度与管理办法。第七条在申报新建教学实验室时应明确其性质,由于任务改变而需改变实验室性质的单位必须另行申报。教学实验室的性质分为:(1)公共基础课教学实验室,是指面向全校开设公共性实验课(包括计算机基础、外语听力等)的实验室。(2)专业基础课教

5、学实验室,是指面向全院(系)学生开设公共性实验课或全校部分专业或部分院(系)开设公共性实验课的实验室。(3)专业课教学实验室,是指面向一个或多个专业学生开设实验课的实验室。第八条经学校批准建设的实验室,原则上不予更改。教学实验室的设置、调整与撤销须经院(系)教学委员会论证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由教务处会同财务资产管理处组织有关专家审核,经教务处、财务资产管理处和人事处等部门会签后报学校批准。实验室主任由学校或院(系)正式任命。第九条学校由教务处会同财务资产管理处等部门制订全校教学实验室长期建设规划,院(系)在院长(系

6、主任)领导下,由分管实验教学副院长具体负责,根据学校规划制定符合本院(系)实际情况的教学实验室中短期建设规划,各教学实验室也应有本室相应的建设规划。第十条各教学实验室要做好每年度的考核、考查工作。考核、考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实验教学管理;(2)实验室物资管理;大型、贵重、精密仪器的使用及对外开放等情况。(3)实验室环境卫生与安全管理;(4)实验室教学工作量管理;(5)综合管理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教学实验室还须按照有关要求做好评估工作。第三章实验室人员管理第十一条教学实验室实行主任负责制,设主任1名。实验室主

7、任由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有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较丰富的实验教学或科研工作经验以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人员担任。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实验室主任,应由相应专业的副高职以上职称和三年以上实验室工作经验,主持实验课教学达二年以上时间的人员担任。公共基础课实验室主任由相关学院提名,学校聘任;其它实验室主任由院(系)聘任,报教务处和人事处备案。第十二条教学实验室应根据实验教学和研究任务的需要,建立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实验教学队伍。这支队伍由实验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技术工人等组成,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实验教学

8、队伍是学校教学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统一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实验教学队伍的编制,由校人事部门根据教学科研需要核定。第十三条为了稳定和加强实验室技术人员队伍,学校各部门、各院(系)要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职务聘任、级别晋升以及培养、培训工作,在各方面为他们创造条件,要有相应的配套政策,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相对稳定、业务精湛、敬业奉献的实验技术人员队伍。第四章实验教学管理第十四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