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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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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葡萄酒及果酒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葡萄酒、果酒是指以葡萄、各种水果或浆果为原料,经发酵酿制而成的饮料酒。葡萄酒及果酒的申证单元为1个:葡萄酒及果酒。主要品种有葡萄酒、山葡萄酒、苹果酒、山楂酒等。以浸泡或者蒸馏工艺生产的果酒不纳入发证范围。 葡萄酒或果酒的生产企业在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获证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加工灌装);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原酒加工、不进行灌装的企业,生产许可证上注明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原酒);只进行葡萄酒或果酒加工灌装、不进
2、行原酒加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上注明的产品名称: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1502。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葡萄酒及果酒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 2.原酒加工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破碎(压榨)→发酵→分离→贮存(澄清处理)→原酒 3.加工灌装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酒→澄清处理→调配→除菌→灌装→成品 (二)关键控制环节。
3、 1.原材料的质量。 2.发酵与贮存过程的控制。 3.稳定性处理。 4.调配。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2.以调配酒冒充发酵酒。 3.葡萄汁或果汁含量不足。 4.微生物超标。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生产场所绿化带不宜种植有飞絮和有浓郁气味的植物。葡萄酒及果酒生产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原酒加工企业应具备原料加工、酿酒、贮酒、仓库等场所,加工灌装企业应具备贮酒、调酒、灌装、仓库等场所。污
4、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其他条件应满足食品质量市场准入审查通则的相关规定。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葡萄酒、果酒生产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有: 1.原料处理设备:破碎机、压榨机、输送泵。 2.发酵设备:控温发酵罐。 3.贮酒设备:贮酒罐、输送泵。 4.过滤设备:硅藻土过滤机、板框过滤机等。 5.冷冻设备:冷冻机、隔热罐或速冻机。 6.杀菌系统:锅炉或其他供热设施。 7.除菌设备:杀菌设备或除菌过滤设备。 8.灌装设备:半自动或自动洗瓶机、自动装酒机。 原酒
5、加工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为上述1、2、3条中规定的设备,并具备粗滤设备,如硅藻土过滤机。 加工灌装企业必备的生产设备为上述3、4、5、6、7、8条中规定的设备。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0344-1989《饮料酒标签标准》;GB2758-1981《发酵酒卫生标准》;GB/T15037-1994《葡萄酒》;QB/T1982-1994《山葡萄酒》;QB/T1983-1994《山楂酒》;QB/T2027-1994《猕猴桃酒》。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生产中所使用的原辅材料必须是食用级的产品并符合国家标准
6、或行业标准的规定。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证企业生产的产品。所有采购的原辅材料必须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酿酒原料葡萄或其他水果应新鲜,无霉变腐烂、无夹杂物、无药害、无病害、无污染。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企业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1.分析天平(0.1mg);2.干燥箱;3.微生物培养箱;4.消毒锅;5.电冰箱;6.恒温水浴;7.生物显微镜;8.压力测定装置(适用于起泡酒);9.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 (二)原酒加工企业必备的
7、出厂检验设备 1.分析天平(0.1mg);2.干燥箱;3.恒温水浴;4.电冰箱。七、检验项目及判定原则 (一)检验项目。 葡萄酒及果酒、加工灌装生产企业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1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原酒生产企业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出厂检验分别按表2所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出厂检验项目栏中注明“*”标记的,企业应该进行自检或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的机构检验,每年不得少于2次。 微生物项目为带“*”标记的项目,生产企业无须对每批产品都进行检验,但企业必须具备检验微生物的能力,能
8、够对产品中的微生物包括酵母菌进行有效的监控。表1 葡萄酒质量检验项目表序号项目名称发证监督出厂备注1感官√√√ 2酒精度√√√ 3总糖√√√ 4滴定酸√√√ 5挥发酸√√√ 6游离二氧化硫√√√ 7总二氧化硫√√√ 8干浸出物√√√ 9铁√√* 10二氧化碳√√√仅对起泡酒11细菌总数√√* 12大肠菌群√√* 13铅√√* 14净含量√ √ 15苯甲酸、山梨酸、着色剂、甜味剂等添加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16标签√√ 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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