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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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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东县看守所收押制度一、责任单位桂东县看守所二、责任人所长领导下的岗位分工负责制,所长主持全面工作,其他所领导按照分工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收押经手人负主责。三、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3、《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4、《监狱法》四、收押范围依法收押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再审案件的被告人;需要寄押的嫌疑人、被告人;五、收押程序查验法律文书——健康检查——重病依法拒收︱人身及物品检查——收押登记——告知——信息采集——安排羁押室及押解入监——开
2、具收押凭证——录入信息系统——重要在押人员报告88六、监督检查县局和驻所检察室执法质量检查七、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收押把关不当,不依法收押或拒收。(二)责任主体认定在行使职权过程中,经手人故意违规、违法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经手人承担责任。(三)追责形式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廉政风险点: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收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防范措施:1、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2、严格执行《看守所条例》《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使用械具制度一、责任单位桂东县
3、看守所88二、责任人审批的所长,带班所领导及经手人三、权力行使依据《看守所条例》;四、使用范围对在押人员可以使用械具的情形(1)有明显迹象表明可能行凶、暴动、脱逃、自残、自杀的,或者需要防止其继续实施上述行为的;(2)严重闹监,非使用械具不足以制止的;(3)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的,或者二审维持原死刑判决等待复核、执行的;(4)在看守所医务室治疗或者住院治疗的;(5)提讯、提审、提解、出庭受审或者出所就医等途中。五、办理程序(1)看守所民警区分不同情况,填写《械具使用审批表》,报所长批准后,为在押人员加戴械具。遇有紧急情况来
4、不及审批时,可以先行加戴,但应当在加戴后立即补办审批手续。(2)对未成年人或者60岁以上的老年人使用械具的,须经当地公安机关批准。对2.(3)、2.(4)和2.(5)可以使用械具情形的,不需要审批。使用械具流程88一般情况:填写审批表→所长批准→给在押人员加戴械具紧急情况:先加戴械具→填写审批表→报所长审批六、监督检查省厅监管总队、市监管支队、检察院驻所检察室。七、廉政风险点不严格执法,凭个人喜恶,而滥用。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格执行报告审批制度。会见制度一、责任单位桂东县看守所二、责任人看守所
5、带班领导及全体民警三、权力行使依据(一)《刑事诉讼法》(二)《看守所执法细则》(三)《监狱法》四、会见范围(1)会见仅限留所服刑罪犯、暂末投送监狱的已决犯(2)会见应当在看守所会见室进行。88(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与辩护律师、辩护人的会见应当依法进行。会见流程辩护律师、辩护人的会见:核证登记→提人会见→收人退证近亲属会见:核证登记→提人会见-→收押回监五、监督检查省厅监管总队、市监管支队、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监督。六、廉政风险点收受在押人员亲属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接受在押人员亲属安排的吃喝、娱乐活动等。防范措施:严
6、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严格实行带班长负责制度。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出所就医审批制度一、责任单位桂东县看守所二、责任人所长、狱医、包监民警。三、权力行使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882、《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四、出所就医审批范围对病情严重或者有死亡危险的,突发急病、久病不愈且病情没有得到控制、病因不明需确诊病情等需要出所就医的,医生应当及时报告所长同意后送医院诊断治疗。病情危急可先行报告后出所救治,事后补办手续。五、出所就医审批程序狱医初判病情后,认为要出所就医时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出所就
7、医流程:包监民警报告→狱医检查→报分管局领导审批→押送至医院治疗→押回收监六、监督检查县检察院驻所检察室、县局执法质量检查。七、廉政风险点:违反《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收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提高医疗水平,把握出所就医标准附:看守所执法细则88看守所执法细则目录第一章总则1-01.制定目的和依据1-02.适用范围1-03.违反细则规定的责任1-04.修订1-05.施行时间第二章羁押2-01.收押2-02.换押和羁押期限变更通知2-03.提讯、提审、提解2-04.出所
8、2-05.警戒、看守第三章管理教育3-01.过渡管理3-02.分押分管3-03.管教岗位3-04.谈话教育3-05.集体教育3-06.安全大检查883-07.严管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3-08.深挖犯罪3-09.对在押人员上诉、申诉、控告、检举的处理3-10.会见、通信、探视3-11.医疗、卫生3-12.财物接收、保管、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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