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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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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徽农村土地流转的特征、效益与影响因素研究摘要:本研究从安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入手,采取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方式,梳理当前安徽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特征,分析农村土地流转的经济社会效益,探索阻碍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若干因素,最后提出政策建议。本文的研究结论认为,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根子不在采用何种产权制度本身,而在农民数量的实质性减少。明晰的土地产权,只是土地流转的条件。没有农民群体的分化和职业农民群体生成,土地流转就会面临很多困扰。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关键在于保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家庭农
2、场等)的土地需求,与农民退出土地所生产的土地供给之间的基本同步。当前,应重点从加快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加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新土地流转的体制机制,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等方面推进改革。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是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其对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农业大省的安徽,人地矛盾较为突出,农户土地经营规模较小的基本现状,决定着土地制度改革在安徽农村改革中的核心地位。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推进和农村人口的转移,安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逐步流转,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的趋势日益明显,以所有
3、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正深入推进,对安徽新一轮农村改革产生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掌握农村土地(指农户承包耕地)经营权流转的基本特征,分析土地流转的经济和社会效益,2014年7月~9月,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课题组分别联合安徽大学农村改革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国家统计局临泉等10个县级调查队,通过对农户开展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等方式,取得大量调查数据资料,对当前安徽农村土地流转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研究梳理,以期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详实的情况和有针对性的建议。一、安徽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
4、特征安徽是全国农村改革的策源地,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核心的农村改革,曾激发出农村改革的巨大动力。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农业生产率的不断提升,土地分配平均化、细碎化的矛盾开始凸显,户均土地经营规模已难以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此背景下,土地流转应运而生,引起了理论界和决策部门的高度关注。为了顺应这一新趋势,近年来我国在法律、政策等制度层面加快改革创新,初步形成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体系。安徽是较早开展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试点的省份之一;与农民自发开展土地流转的阶段比较,当前安徽农村土地流转在规模、形式、
5、主体、组织模式、农民认同等诸多方面正呈现出新的特点。(一)土地流转进程明显加快。从流转总量看,截至今年10月底,全省土地流转面积3161.8万亩,其中耕地2314.4万亩,约占全省耕地总面积的37.6%,比上年底提高5.5个百分点。从发展趋势看,过去5年,全省耕地流转率年均增幅达到37.6%,其中2013年底比2012年底净增737万亩,增幅达57.8%。从转入方流转规模看,零散流转向集中规模流转的趋势也很明显。在庐江县开展的调研结果显示,该县50亩以下、50~500亩、500~1000亩、1000亩以上
6、的规模土地流转,分别占土地流转总面积的18%、46%、23.2%和12.8%。(二)土地流转形式不断创新。农村土地流转的形式主要有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托管及入股(股份合作)等形式。调研显示,目前安徽农村土地流转以出租和转包为主。各地调研中发现,以出租和转包形式进行土地流转的面积约占总面积的80%。但在传统流转方式的基础上,股份合作、托管等流转形式正方兴未艾。歙县以入股形式流转的土地已有1287亩。埇桥区灰古镇碾盘村依托种植专业合作社,以股份制流转村民承包地,开展规模经营。即使是采取较为传统的出租和转包
7、方式,土地流转的市场化程度也不断提升。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率逐步提高。以庐江县为例,2011年前该县土地流转中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的占50%,且合同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2011年以来,全县土地流转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目前,全省有13个市和80%的县(市、区)相继出台了针对土地流转的具体扶持政策。90%以上的乡镇和村建立服务站和服务点,大多数县(市、区)建立了仲裁委员会。(三)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作用突出。在现有农村土地制度框架下,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都应依法予以保护。但理论上对农户承包权的关注
8、度明显高于集体所有权和转入方经营权。但调研中发现,在土地流转中集体所有权和转入方经营权的权利保护与实现,也非常值得关注。对长丰、肥西、埇桥、萧县等流转市场发育较好地区的1053份农户调查问卷数据显示,当问及“在土地流转合同谈判时最愿和谁谈”的问题时,827户农户选择了村干部,占了78.5%。这表明,尽管理论界普遍认同存在农村土地产权虚置与代理人弱化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代表(村组干部)对农户土地流转行为仍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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