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盖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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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乌拉盖管理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环境事件的危害,规范各类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内蒙古自治区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

2、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二)政府负责、部门合作  管理区管委会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管理区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统一领导、分级响应  坚持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属地为主,分级响应。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放射性污染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  (四)依靠科学、快速反应  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

3、,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分级  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I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

4、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件。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  4.1、2类放射源丢失、

5、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地市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三、突发环境

6、事件的报告与评估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  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规定,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后,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1、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和责任报告人  (1)责任报告单位  管理区管委会;  管理区环境保护局;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单位。  (2)责任报告人  执行职务的环保专业人员;  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2、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突发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管理区管委会报告,同时向盟环保局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

7、况下,可以直接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家环保总局。  负责确认环境事件的单位,在确认重大(Ⅱ级)环境事件后,1小时内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特别重大(Ⅰ级)环境事件应立即报告国家环保总局。  管委会应该在接到报告后1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在确认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1小时内,向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  3、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内容及形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初报从发现事件后1小时内上报;续报在查清有关基本情况后随时上报;处理结果报告在事件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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