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

ID:6418022

大小:95.00 KB

页数:16页

时间:2018-01-1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1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2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3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4页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合格人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生。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三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学校签发的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在学校规定报到注册时间的前一周内书面向学校招生部门请假,并附有关证明,请假一

2、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四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和学校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学籍。情节恶劣的,报请有关部门查处。16第五条新生入学体检由校医院负责。达不到学校入学体检标准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新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学校批准,可保

3、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在申请被批准后一周内办理离校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应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一周内,持所在地街道(乡、镇)等单位开具的学生行为表现证明,向学校招生部门提交入学申请,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资格复查合格后,可以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如原录取专业未招生,由学校指定编入相近专业学习。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六条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学生须持学生证到所在院(系)办理注册手续,以取得该学期的学习资格。未按学校规定缴

4、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者,不予注册。因故不能按期报到注册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注册,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其学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所在院(系)提出缓交学费申请,经批准后,可办理注册手续。第三章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七条学生应参加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各种16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修读和考核,课程考核成绩合格,方可获得相应学分,考核成绩和学分记入学生学籍档案。第八条课程考核分为考试、考查两种。考试课成绩一般采用百分制评定;考查课、实践教学环节可采用五级分制。五级即优

5、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通识类选修课、创新与技能可采用合格、不合格评定,并且不参与学分成绩和学分绩点的计算,不再折算相应的百分制成绩。在学分成绩和学分绩点计算中,采用五级分制评定的课程成绩,优秀以95分计算;良好以85分计算;中等对以75分计算;及格以65分计算;不及格以55分计算。第九条课程考核成绩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考核要求,采取平时考核成绩(含期中测验、作业、实验报告、实习报告、课程论文、课堂讨论、考勤以及课堂表现等)和课程结业考核相结合的方

6、式综合评定。平时考核成绩所占课程总评成绩的比重根据课程的性质、特点由教研室集体讨论,提交所在院(系)批准,一般应不少于30%。任课教师在开课时向学生宣布。教师对学生平时考核成绩应认真记载。军训课程成绩根据学生参加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的情况进行评定。体育课程成绩根据学生参加体育俱乐部的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等环节综合评定。16对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校医院证明,可以申请免于或暂缓军事训练;体育课可转入体育保健班上课。课程考核成绩一经评定提交,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如发现错漏应当更改的,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教研室主任初审、院(系

7、)领导复核后,教务处审批更改。学生如对本人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可在本次课程考核成绩公布后下一个学期内向开课院(系)提出查阅试卷申请,经开课院(系)同意后,予以查阅试卷,逾期不予受理。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课程考核资格。(一)缺课累计超过一门课程教学时数1/3及以上者;(二)缺交作业或实验、实习报告超过任课教师布置的1/3及以上者;(三)平时考核不合格者。第十一条因病住院或代表学校参加各类竞赛(比赛)无法参加考试的学生须在考试前申请缓考(学生在课程开考后提交的缓考申请不予批准),经任课教师同意,院(系)批准可予以办理缓

8、考。批准缓考的学生,在成绩记载时注明“缓考”字样。第十二条学生课程考核不及格,应参加学校安排的补考。课程补考一般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进行,补考成绩按卷面实际成绩记载。补考仍不及格的须申请随低年16级学生跟班重修,学校不单独开设重修班。单独开设的实验课、集中进行的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