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通知

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通知

ID:6416728

大小:27.21 KB

页数:10页

时间:2018-01-13

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通知_第1页
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通知_第2页
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通知_第3页
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通知_第4页
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实施《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建办市[2006]68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解放军总后营房部工程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93号)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87号)等规定,我部制定了《〈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

2、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我部建筑市场管理司联系。附件: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办公厅二○○六年九月四日《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实施《关于印发<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06]40号),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资质申请和审批的原则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活动,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均可申

3、请建筑智能化、消防设施、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幕墙工程的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2、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实行分级审批。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一级资质的审批,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二级及以下资质的审批。  3、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和设计资质、施工资质同时并存。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相应标准,申请设计资质、施工资质或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  对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在取得所申请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后,资质审批部门应取消其原有的相应同级别或低级别的设计或施工资质。  4、新设立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最高不超

4、过二级。已具有设计或施工资质的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时,其申请的资质等级可高于企业现有的相应专项的设计或施工资质一个等级。  企业可申请四个专项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申请多项资质的应选择一项作为主项资质,其余为增项资质。  5、企业申请多项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的,应达到各项资质标准中同类指标的最高值,并同时满足不同类别资质条件的相应要求。  二、资质申请和审批的程序  6、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一级资质的,应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国务院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及其所属一层级的企业申请资质的,应由国资委管理的

5、企业向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资质申请的受理(可自行确定本部门负责受理工作的内设机构),并在规定的期限内审查完毕,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批。  7、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二级及以下资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确定受理和审批程序,并负责审批。审批结果在规定期限内报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8、资质受理和审批部门负责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准予许可的,发布公告并向申请人颁发资质证书。  9、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证书的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届满

6、,企业需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通过初审部门向资质许可机关提出资质延续申请。未提出申请的,有效期届满后由资质发证机关收回资质证书。  三、资质申报的材料要求  10、企业首次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需提交以下材料:  ⑴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及电子文档;  ⑵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⑶企业的验资证明或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  ⑷企业章程;  ⑸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简历及任命文件;  ⑹企业技术负责人简历及任职文件、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主持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⑺企业注册执业人员身份证明、资格证书

7、或注册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⑻企业非注册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毕业证书、职称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个人业绩证明(资质标准中要求提供的);  ⑼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和非注册人员)与原聘用单位的解聘证明或有关人事管理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与现聘用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证明;  ⑽企业的工作场所及必要的技术装备证明;  ⑾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及技术、安全、档案等方面管理制度文件。  11、企业申请资质升级、增项,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资质证书正、副本;  ⑵企业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⑶

8、企业完成的工程业绩证明。  12、企业申请设计施工一体化资质要如实填报《工程设计施工资质申请表》,企业法定代表人须在申请表上签名,对其真实性负责。申请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