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塘壮族乡2012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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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泉镇2012年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二○一二年-47-龙泉镇一孩生育证办理制度 一、 责任单位龙泉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二、 责任人计生办实行主任责任制下的岗位工作责任制,计生办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工作任务。生育证办理责任人为计生办主任、计生服务站长、承办人。主办人陈晓玲。三、 行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湖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四、 办理条件依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夫妇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女方20岁,男方22岁,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未生育未收养小孩的,可要求办理一孩生育证。五、申报材料1、生育证

2、申请表(申请表上,男女双方要在户口所在地签署意见并盖好村、镇计生公章,跨省的还需加盖县级计生公章);2、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调解书)复印件;3、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女方免冠近照2张;4、免费孕前优生遗传检查证明。六、办理程序和时限1、在村计生专干或镇计生办领取申请表,并按要求到男女双方户口所在村及女方所在镇签署意见,户口在外省的,还需到县级计生行政部门签署意见。2、男女双方到县计划生育服务站进行免费孕前优生遗传监测。3、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对符合条件的,免费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3、。七、监督检查1、一孩生育证领取过程中,每个办事环节经办人签名,镇计生服务站对领取情况实行登记造册,便于查询,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材料并保存。-47-2、一孩生育证的办理情况,各村要及时公布、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镇计生办每季度公开公示一次,接受社会监督。3、镇计生办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经常性进行自检自查。4、接受镇人民政府、上级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八、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行政人员在行使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1.符合条件不进行受理的。2.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准予批准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批准的。3.对不符合条件不予书面说明情

4、况的。4.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5.不按法定期限办理的。6.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7.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8.私自泄露申请单位项目信息。9.其他过错行为的。(二)责任主体认定行政人员在工作过程,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3.谁签字、谁负责、应追究签字担保人的责任。(三)追究行使1.有关责任人违反本规定,情节较轻的,由镇政府责令改正,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2.副科

5、级以上有关责任人违反本制度的,依据有关规定处理。3.上述责任人违反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7-龙泉镇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制度 一、责任单位龙泉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二、责任人责任领导:乐新冬直接责任人:陈晓玲三、权力行使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三)《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四、核发单位镇计生办五、办理对象1、凡跨县以上流动,年龄18-49周岁的育龄女性,外出前须办理全国统一格式的《流动人口婚育证明》;2、县内跨镇流动的,不论男女均不需办理;3、省内流动的男性,不需办理;4、流

6、向省外的男性,根据本人自愿或外省要求办理;六、申报材料-47-全家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寸照片1张、办埋流动人口证申请表,已婚育龄妇女寸照1张,参加生殖健康检查证明及村委会签订的《外出已婚育龄妇女合同》。七、办理程序和时限申请人携带以上规定材料到镇计生办,即时进行初审。镇计生办对符合条件的发给《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夫妻双方同进外出的,持证人填写女方,以上材料到计生办当日办理。《婚育证明》有效期不超过3年。八、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九、办理电话十、监督检查对公开事项接受群众监督。并接受上级计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十一、责任追究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

7、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分、没收违法所得计生工作人员侵权、违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三十九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侵权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三)索取、收受贿赂的;(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47-(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47-龙泉镇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制度 

8、一、责任单位龙泉镇计划生育办公室二、责任人责任领导:乐新冬责任人:陈晓玲三、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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