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

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

ID:6405995

大小:432.50 KB

页数:58页

时间:2018-01-12

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_第1页
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_第2页
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_第3页
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_第4页
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_第5页
资源描述:

《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招标文件项目编号:HSDL2015023招标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五日56目录第一章 招标公告第二章投标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第四章合同文件第五章投标报价表及附件第六章技术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56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重新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已由国家文物局文物督函[2014]7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

2、。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因初次招标流标,现对本项目施工重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绩溪县上庄镇上庄村2.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提交设计成果。2.3本次招标内容:包括古建筑群消防安全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指导后期工程实施(按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执行),工程设计方案编制坚持整体设计,突出重点,简便实用,应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为主体,统筹考虑周边火灾风险大的建筑物,构筑物。项目总投资约肆仟万元,消防设计费约120万元。2.4本项目招标共设一个标段。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

3、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设计能力。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投标人注册地在安徽省外的,中标后须到宣城市住建委窗口办理基础信息登记,且按规定在绩溪县政务服务中心住建委窗口办理进绩备案手续后方可签订合同。备案办理联系电话:0563-8173116。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可直接从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本

4、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4.2各投标人在投标之日提交投标文件前,在投标现场办理招标文件缴费手续。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400元,售后不退。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7月15日9时00分,地点为绩溪县华阳镇锦屏路12号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2)室。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56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安

5、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ct.org.cn)、宣城市招投标网(www.xcsztb.com)、绩溪县政府网(www.cnjx.gov.cn)、绩溪县招投标网(www.jixiztb.com)上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绩溪县文物管理局联系人:余宁莉电话:13605637626招标代理: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胡晓密,电话:0563-8153996交易中心:绩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人:胡琳娜,联系电话:0563-8173105、8173106(传真)。绩溪县文物管理局2015年6月25日56第二章投标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

6、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名称:绩溪县文物管理局地址:绩溪县良安路100号(绩溪县博物馆院内)联系人:余宁莉电话:13605637626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恒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绩溪县华阳东路8号301室联系人:胡晓密电话:0563-81539961.1.4项目名称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上庄古建筑群)设计1.1.5建设地点绩溪县上庄镇上庄村1.2.1资金来源上级拨款1.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1.3.1招标范围包括古建筑群消防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并指导后期工程实施。(按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执行)。1.3.2计划工期与设计服务期工期6

7、0日历天1.3.3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必须以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公消[2014]99号)和国家文物局《关于申报“文物消防安全百项工程”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物督函[2014]177号)、《关于开展文物消防安全专项规划编制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物督函[2014]194号)、《文物建筑防火设计导则》等相关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技术规范与标准为依据,并通过上级部门评审合格56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1.4.2是否

8、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1.9.1踏勘现场不组织1.10.1投标预备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