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400118
大小:31.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8-01-12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各军工集团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防科技工业管理机构,委管各单位: 现将《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防科工委 2000年10月20日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以下简称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的管理,促进军品科研生产结构、能力与布局的调整,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国务院批准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国防科工委)投资管理职能,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国防科工委管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 国防
2、科工委负责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各军工集团公司作为企业法人和经济实体,是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对所投资单位的有关国有资产行使出资人权利,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投资项目的组织实施。 项目法人是投资者的代表,对建设项目承担投资风险,对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工程质量、债务偿还和资产的保值增值,实行全过程负责。 第四条 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符合国防科技工业产业和技术政策、规划和计划等总体要求。 第二章 投资管理 第五条 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管理实行全过程责任制,即项目法人、项目评估、项目审批、项目设计、项目施工
3、和项目工程监理等责任制。 第六条 国防科技工业投资管理包括计划管理、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 计划管理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与下达等。 项目管理包括以下内容: (一)前期准备:包括编制、上报和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 (二)项目实施:包括施工设计与采购招投标、施工与管理、工程监理、人员培训、投料试车等; (三)竣工验收与后评价。 资金管理包括资金的筹措、拨付、监督与检查和各种会计信息的编报等。 第七条 国防科工委负责办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报告等审批手续。 各军工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本集团公司项目
4、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竣工验收报告的编报工作。 第三章 规划与计划 第八条 国防科工委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编制国防科技工业投资规划。 各军工集团公司负责提出本集团相应的投资规划建议。 第九条 国防科工委根据国家确定的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年度预算和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编制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年度计划和直属单位的实施计划。 各军工集团公司根据国防科技工业投资年度计划,负责编制下达所属单位的实施计划,并报国防科工委备案。 第四章 项目前期准备 第十条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批: (一)项目建议书由军工集团公司组织项目法人自行编制
5、或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军工集团公司委托或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根据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军工集团公司报国防科工委办理审批手续; (四)国防科工委根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委托评估单位进行评估。 第十一条 初步设计的编制与审批: (一)初步设计须由项目法人委托或通过招标选定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达
6、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二)大、中型项目(暂按总投资额3000万元以上)的初步设计,由军工集团公司报国防科工委审批;经国防科工委委托,小型项目的初步设计,可由军工集团公司审批,并报国防科工委备案; (三)初步设计应严格按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内容编制,变更建设地址、产品方案和超出国家规定的建设规模等主要控制指标的,应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没有土建工程的项目(对环保和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除外),不再审批项目的初步设计。 第十二条 大、中型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已经就绪,并符合国家规定的开工条件的,由军工集团公司向国防科工委提出开工和年度投资申请,经审批列入年度计划的
7、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章 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实行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组成并履行职责。 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中的有关经济活动必须由项目法人与有关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十五条 项目法人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项目实施,若调整方案,应按程序及时报请项目审批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 项目法人委托或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若项目规模,标准等发生变更,应报请初步设计审批单位批准。 第十七条 项目法人通过招标方式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