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干部工作简明流程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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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嘉禾县委组织部工作流程目录(2011年9月)1、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2、县委管理干部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流程3、县委管理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流程4、县委管理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流程5、干部到龄退休办理工作流程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工作流程7、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登记工作流程8、干部选任监督工作流程9、股级干部任免工作流程10、举报受理查核工作流程11、县委管理干部外出考察学习因公出国(境)审批工作流程12、党员发展工作流程13、联乡包村工作流程14、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一、县委管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一)责任组室干部组(二)工作依据《党政领导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三)工作流程1、22衔接。单位职位出现空缺后,党委(党组)与县委组织部进行衔接。(有关单位有合适人选的可同时上报推荐材料,包括推荐请示、有明确讨论意见的党组织会议记录复印件、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现实表现材料)2、民主推荐。县委组织部组建考察组,在与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衔接后实施民主推荐工作(包括会议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会议推荐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全体干部职工、100人以上的单位为中层以上干部职工,个别谈话推荐人员范围一般为所在单位中层以上骨干)。有关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察组反馈的民主推荐结果,结合本单位实际,集体研究提

3、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经县委组织部集体研究后确定考察对象。3、考察。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进行严格考察并形成全面、准确清楚的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要反映考察人选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意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情况。(在实际工作中,民主推荐和考察一般一并进行,由考察组长向县委组织部分管干部工作的副部长和部长汇报民主推荐情况及党委意见后确定考察对象)4、酝酿。县委组织部在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前根据不同职位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结合考察情况,研究提出干部任免方案。(考察期间要将考察对象提请县纪委、政法综治、信访、计生、安全

4、生产等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其中纪检干部、党外干部、武装干部分别专题征求县纪委、统战、武装部门的意见;拟任人选涉及征求上级部门意见的要在常委会研究决定前向市有关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包括县纪委监察局、组织部、统战部、政法委、机要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610办、审计局、统计局、环保局、总工会、妇联、团县委等部门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县委常委会研究前七天需将干部任免方案以及其他需要报批的事项报市委组织部相关干部科室审批)5、22讨论决定。县委组织部根据征求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审批的意见讨论研究任用建议方案,报县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报常委会研究前需召开县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

5、长参加的书记碰头会议预审建议方案)6、任职。办理任职手续,其中需进行任前公示的,公示后任职;需进行任职试用的,试用一年经考核合格后正式任职。二、县委管理干部公开推荐选拔工作流程(一)责任组室干部组(二)工作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试行)》(嘉委〔2009〕10号)(三)工作流程1、发布公告。县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和科级领导职位空缺情况,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并报县委常委会同意,向社会发布包括推荐职位、资格条件、推荐方式及具体要求的公开推荐领导干部公告,公告期为3-5天。2、受理初始

6、提名推荐。县委组织部干部组根据公告要求按程序受理各类初始提名人选的相关资料并进行初审汇总。3、研究确定拟考察人选。县委组织部集体研究,按原则上不低于1∶3的比例提出人选作为拟考察对象。其中,对乡镇党政正职、县政府工作部门的行政正职职位,由县委组织部按不低于1∶5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再提交县委全委会按不低于1∶3的比例票决产生拟考察对象。(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实行由县五家处级领导干部会议按1∶5的比例票决产生初步人选,再召开县委全委会听取初步人选的演说答辩,由全委会成员按1∶223的比例票决产生拟考察对象)4、组织考察。县委组织部派出考察组到拟考察对象单位按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7、、组织考察。5、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略)三、县委管理干部试用期满考察工作流程(一)责任组室干部组(二)工作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关于省管干部试用期满及时办理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湘组〔2000〕01号)等。(三)工作流程1、党委党组(党委)呈报。试用期满当月,由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向县委提出试用期干部的转正报告。(包括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请示、党组会议记录复印件、干部试用期现实表现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试用期工作总结)2、组织考察组。县委组织部收到试用干部所在单位党组(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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