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

ID:6397643

大小:1.15 MB

页数:21页

时间:2018-01-12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_第1页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_第2页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_第3页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_第4页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_第5页
资源描述:

《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流程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001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流程图承办机构:投资处、外资处、地区处、农经处、工业处、服务业处、高新处、资环处、社会处、经贸处、能源处、新能源办、气候处、就业处、交通处、科教处、信息化处服务电话:0351-3119105(政务大厅)0351-3119127(投资处)0351-3119515(外资处)0351-3119411(地区处)0351-3119123(农经处)0351-3119320(工业处)0351-3119113(服务业处)0351-3119207(高新处)0351-3119115(资环处)0351-3119315(社会处)0351-3119435(经贸处)0

2、351-3119227(能源处)0351-3119811(新能源办)0351-3119805(气候处)0351-3119807(就业处)0351-3119421(交通处)0351-3119213(科教处)0351-3119437(信息化处)监督电话:0351-3119582法定期限:核准15个工作日,备案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核准15个工作日,备案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00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流程图承办机构:资环处服务电话:0351-3119105(政务大厅)0351-3119115(资环处)监督电

3、话:0351-3119582法定期限:报告书15个工作日,报告表10个工作日,登记表5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报告书7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003境外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流程图承办机构:外资处服务电话:0351-3119105(政务大厅)0351-3119515(外资处)监督电话:0351-3119582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18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004招标方案核准流程图承办机构:法规处服务

4、电话:0351-3119105(政务大厅)0351-3119406(法规处)监督电话:0351-3119582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承诺期限:3个工作日(不含评审、修改文本、听证和公示等时间)005—008对招标投标违法行为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法规处服务电话:0351-3119406监督电话:0351-3119582009对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以及未按项目核准文件要求进行建设的处罚流程图承办机构:法规处、投资处、外资处、地区处、农经处、工业处、服务业处、高新处、资环处、社会处、经贸处、能源处、新能源办、气候处、就业处、交通处、科教处、

5、信息化处服务电话:0351-3119406(法规处)0351-3119127(投资处)0351-3119515(外资处)0351-3119411(地区处)0351-3119123(农经处)0351-3119320(工业处)0351-3119113(服务业处)0351-3119207(高新处)0351-3119115(资环处)0351-3119315(社会处)0351-3119435(经贸处)0351-3119227(能源处)0351-3119811(新能源办)0351-3119805(气候处)0351-3119807(就业处)0351-3119421(交通处)0351-311

6、9213(科教处)0351-3119437(信息化处)监督电话:0351-3119582010—015价格行政处罚流程图初步调查发现涉嫌价格违法行为立案案件审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符合听证条件的听证告知放弃陈述申辩听取意见有多收价款的责令限期退还无多收价款的组织听证放弃听证拒不退还、未按规定退还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审查下达行政处决定书销案不履行的催告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不履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延期缴纳罚没款、违法所得法院受理强制执行申请结案、归档承办机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服务电话:12358监督电话:0351—3046475016责令

7、暂停相关营业流程图检查(调查)与价格违法行为相关的财物符合《价格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经省物价局长批准向当事人下达《暂停相关营业通知书》恢复当事人相关营业执行不得超过7日承办机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服务电话:12358监督电话:0351—3046475017查封、扣押价格垄断行为相关证据流程图向省物价局局长书面报告并经批准当场告知、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填写《财务清单》向当事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查封扣押相关证据向当事人下达《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承办机构: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服务电话:12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