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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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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化县发展和改革局保留的行政权力清单(共67项)序号事项名称类别实施依据实施主体单位意见备注1权限内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行政许可《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的通知(国发〔2014〕5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扩大县(市)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的决定》附件第1项、第12至23项;湖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县发改局保留2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方式,招标组
2、织形式和招标范围核准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
3、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县发改局保留3权限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行政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依法负责项目审批和核准的机关不得批准或者核准建设;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暂行办法》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查意见、节能登记表及其登记备案意见,作为项目审批、核准或开工建设的前置性条
4、件以及项目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第九条县发改局保留22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审批或核准的项目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核准、备案或核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核准的项目,其节能审查由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负责。4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六十八条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
5、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县发改局保留5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一条 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或者生产工艺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没收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设备;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县
6、发改局保留6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二条 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关闭。县发改局保留7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六条 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
7、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县发改局保留8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七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无偿向本单位职工提供能源或者对能源消费实行包费制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县发改局保留9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报告内容不实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八十二条 重点用能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或者
8、报告内容不实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县发改局2210重点用能单位无正当理由拒不落实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整改要求或者整改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罚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第五十四条 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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