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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陟县行政服务中心安监局行政审批服务项目作业指导书2014年07月18日发布2014年08月30日实施目录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作业指导书………………(1)2、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许可证审批作业指导书……………(5)3、烟花爆竹批发许可证核发条件审核作业指导书……………(9)4、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作业指导书……………………………………………………(13)5、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条件审核作业指导书………………(17)6、应急预案备案作业指导书……………………………………(21)7、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作业
2、指导书……………………(24)8、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作业指导书………(28)9、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备案作业指导书………………………(31)10、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备案作业指导书…………………(34)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验收所需材料具体说明…………………………………………(37)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审批作业指导书1.目的对全县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全过程进行控制,达到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求,确保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便民高效。2.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武陟县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申报烟
3、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审批。3.职责窗口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相对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通过相关认定;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负责出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4.工作程序4.1工作流程图(见下页)41行政相对人申请中心窗口受理(上网登记)90现场核查说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合格组织培训不合格首席代表审批出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网处理并告知行政相对人领证4.2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供材料4.2.1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申请书一份;4.2.2烟花爆竹零售点周边四邻情况(附四邻平面示意图);414.2.3经营场所产权或者使用证明(复印件);4.2.
4、4配备灭火器、消防水桶等消防器材的证明材料;4.2.5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培训或教育的证明材料(受理后,集中统一培训);4.2.6安全管理和销售台账制度。4.3承诺时限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4.4收费标准不收费。5.法律依据5.1《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65号令)第三条;5.2《河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豫安监管﹝2014﹞21号。6.项目条件6.1符合县安监局制定的零售经营网点规划;6.2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培训合格,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教育;416.3春节期间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实行专店销售。乡村长期零售点在淡季实
5、行专柜销售时,安排专人销售,专柜相对独立,并与其他柜台保持不少于1.2米的距离,保证安全通道畅通;6.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严禁零售点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严禁连片、集市销售,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6.5零售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6.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存档资料存档资料名称保存期限保存地点全部资料2年武陟县安监局中心网络文档2年中心网络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
6、许可证41审批作业指导书1.目的对全县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工作全过程进行控制,达到工作质量管理体系所需要求,确保依法管理、科学规范、便民高效。2.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武陟县行政区域内行政相对人申报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许可证的审批。3.职责窗口负责本事项的政策咨询;负责对相对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合格的,通过相关认定;不合格的,作退回件处理;负责出具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许可证。4.工作程序4.1工作流程图(见下页)行政相对人申请41中心窗口受理(上网登记)90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核查说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合格县安监局班子会研究不合格首席代表审批报
7、请分管副县长备案同意不合格出具危险化学品无仓储经营许可证上网处理并告知行政相对人4.2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供材料414.2.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附件3);4.2.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4.2.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4.2.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4.2.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复印件;4.2.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复印件。4.3承诺时限自准予许可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4.4收费标准不收费。5.法律依
8、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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