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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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知识点解析增值税出口退(免)税:出口产品退(免)税,是国际上通行的税收规则,目的在于鼓励本国产品出口,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价格进人国际市场,增强本国产品的竞争能力。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实行出口货物零税率(除少数特殊货物外)的优惠政策。所谓零税率是指货物在出口时整体税负为零,不但出口环节不必纳税,而且还可以退还以前环节已纳税款。出口货物除国家明确规定不予退(免)税的货物外。都属于出口退(免)税的范围。增值税出口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货物;(2)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离境的货物;(3)财务会计

2、上作对外销售处理的货物;(4)出口结汇(部分货物除外)并已核销的货物。(一)出口货物退(免)税的范围1.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并退税:(1)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有出口经营权的外贸企业收购后直接出口或委托其他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3)特定出口货物。有些出口货物虽然不同时具备出口货物的4个条件,但由于其销售方式、消费环节、结算办法的特殊性,国家准予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和消费税。这些货物主要有: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

3、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利用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采取国际招标方式,由国内企业中标销售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对外补偿贸易及易货贸易、小额贸易出口的货物;对港澳台地区贸易的货物等。2.下列企业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给予免税,但不予退税:(1)属于生产企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自产货物。(2)外贸企业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并持普通发票的货物出口,免税但不予退税。但对出口的抽纱、工艺品、香料油、山货、草柳竹藤制品、渔网渔具、松香、五倍子、生漆、鬃尾、山羊皮、纸制品等,考虑到这些产品大多由小规模纳税人生产、加工、采购,并且

4、其出口比重较大的特殊因素,特准予退税。(3)外贸企业直接购进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包括免税农产品)出口的,免税但不予退税。此外,下列出口货物,免税但不予退税:(1)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即原料进口免税,加工后复出口不办理退税。(2)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因其内销免税,出口也免税。(3)国家出口计划内的卷烟。因其在生产环节已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所以出口环节不办理退税。非出口计划内的卷烟照章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出口一律退税。(4)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工厂生产或军需部门凋拨的货物。(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如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饲料、农膜等。出口享受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其

5、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等支付的进项税额,包括准予抵扣的运输费用所含的进项税额,不能从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应计入产品成本。3.除经国家批准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外,下列出口货物不免税也不退税:(1)国家计划外出口的原油。(2)国家禁止出口的货物,包括天然牛黄、麝香、铜及铜基合金、白银等。(3)国家规定的其他不免税也不退税的出口货物。另外,出口企业不能提供出口退(免)税所需单证,或提供的单证有问题的出口货物,不得退(免)税。(二)出口货物适用的退税率出口货物的退税率,是出口货物的实际退税额与退税计税依据的比例。根据2003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出口货物退税率的通知》等文件的规定

6、,我国出口货物的退税率共有6档:17%、13%、11%、8%、6%、5%①。出口应税货物的退(免)税政策如有变化,执行新调整后的税目税率。出口企业应将不同税率的货物分开核算和申报,凡划分不清适用退税率的。一律从低适用退税率计算退(免)税。(三)出口货物应退增值税的计算根据《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国现行出口货物退(免)税计算办法有两种:一种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另一种是“先征后退”办法,主要适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1.“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有规

7、定外,增值税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生产企业是指独立核算,具有实际生产能力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自产货物仍实行免征增值税的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产品,实行免征消费税的办法。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2008年11月1日,我国出口货物的退税率调整为17%、1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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