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339812
大小:42.0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8-01-10
《海宁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海宁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规范我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建设和管理,引导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加速我市创新体系建设,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研发中心是企业内部相对独立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平台,是我市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三条研发中心主要依托单位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具有一定规模和研究开发实力的企业组建。鼓励企业和高校、科研机构联合组建中心
2、。第四条研发中心依托单位指组建研发中心的企业,其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对研发中心的领导和管理,组织实施研发中心建设计划规定的各项工作;(二)负责为研发中心建设和运行提供必要的资金、物资、人才保障;(三)负责监督研发中心的资产及经费使用。第五条研发中心的任务:—7—(一)收集、分析国内外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产业政策、技术标准、行业发展动态;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及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编制中心的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年度研发预算和工作目标。(二)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为核心,以形成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为最终目标,研究开
3、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组织技术攻关;负责新产品验收和新项目技术可行性论证;制订企业技术标准。(三)组织运用技术和智力资源,开展国际国内经济技术交流,提高科技成果的综合运用能力;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的技术合作关系;对引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和推广应用。(四)引进、集聚和培养人才,创造较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吸收国内外技术人才以多种形式为企业服务;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凝聚企业现有科技人员,充分发挥其作用,建设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队伍。第六条市科技局统一归口管理全市研发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研发中心认
4、定的申报受理、论证、批复和复审考核。第二章申报和认定第七条申报海宁市级研发中心认定的依托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7—(一)申请组建研发中心的单位应是在我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二)上一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2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3.上年度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三)企业经营者具有较强创新意识,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至少获得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5项除
5、发明专利以外的知识产权(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著作权、植物新品种权等),能为企业研发中心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外部环境。(四)研发中心应有技术水平高、熟悉本行业、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研发队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直接从事研发的专职人员不少于5人(或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10%)。(五)能保证研发中心建设、发展过程中所需资金的落实,并具备科研开发、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验、试验条件及基础设施。工业企业研发中心科研用房200平方米以上,科研设备总额100万元以上(软件类企业20万元以
6、上)。—7—(六)研发中心应有健全的组织架构、规章制度(包括奖励激励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和明确的三年规划目标,中心的技术开发经费实行独立核算,单独列账。(七)研发中心具备一定的外部技术支撑和依托。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共同组建的予以优先认定。(八)企业近两年经营业绩较好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依法纳税,无重大安全、质量和环境事故,“三废”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第八条申请海宁市研发中心认定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海宁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组建申请表》(见附件一);(二)《海宁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工作总结》(见附件二);(三)依托
7、单位相关证照;(四)其它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三份报送市科技局,并附电子文档。第九条市科技局按照“合理布局、择优支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对申报单位的认定条件进行论证与考察。第十条市研发中心的认定:(一)市科技局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组,对提出组建申请的研发中心进行认证、考察。论证与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1、申报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和规范。—7—2、研发中心建设是否符合我市的产业政策和重点支持的技术领域。3、依托单位是否具有研发中心建设的基本条件。4、研发中心技术领域的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是否明确可行。5、研发中心的组织机
8、构、管理体系是否完善、运行机制是否有利于研发中心的发展。6、依托单位财务状况能否保障研发中心顺利运行。(二)经评审组的认证、考察,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研发中心,由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研发中心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择优认定。在海宁科技网上向社会公示征询异议,公示期满,由市科技局发文公布,授予“海宁市企业技术研发中心”牌匾。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