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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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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岛永新投资有限公司章程为繁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共同出资成立青岛永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青岛永新投资有限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青岛市城阳区明阳路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三条、经营范围:对外投资;施工:房屋建筑工程,建筑保温工程,安全技防工程。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
2、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并于45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第四章股东名称、由资方式、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股东证件名称证件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衿货币8080货币2020合计100100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第五章股东权利和义务第七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3)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或监事;(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最新范本,供参考!(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7
3、)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公司章程;(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第十条、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第七章公司机
4、构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12)选举或免职公司经
5、理。第十三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由任一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即可召开。股东出席股东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股东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执行董事书面委托其他人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执行董事的职权。第十七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股东最新范本,供参考!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
6、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八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第十九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和主持股东会,检查股东会决议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
7、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12)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报告;第二十条、公司设经理1名,由股东会选举或免职。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拟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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