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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09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宪法地位和作用篇》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辽宁事业单位微信:lnsydw【导语】在事业单位公基考试中,法律知识部分的考核一向为考试重点,所占分值30%-40%。那么如何备考好这部分知识成为了头等大事。下面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其中宪法的相关知识点为考生进行总结归纳。一、宪法的地位宪法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集中表现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国家根本法。宪法不同于其他一般法律的特殊性: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制度和最基本的国策;在地位上,宪法是最高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处于最高地位;在效力上,宪法具有最高效力,它是其他法律的立法依据,其他的一般法律都不得抵触宪法;在规范上,宪法是根本的行为准则;在修
2、改程序上,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一般法律的程序更为严格。总之,宪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一般法律的制定都必须根据宪法。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违宪。宪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最高表现。二、宪法的作用宪法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巩固国家政权;第二,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第三,调整国家最基本的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第四,宪法作为上层建筑,对自己的经济基础起着影响作用;第五,宪法促进国家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第六,宪法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第七,我国宪法把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转化成为国家意志,由国家的力量予以推行,得到实现。这是我国宪法最重要的作用。监督宪法的实施
3、是对宪法实施情况所进行的监督。它包括:审查和裁决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监督国家机关、各政党、各团体、武装力量、企事业组织和公民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宪法监督机制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和健全违宪审查制度。当代世界各国的违宪审查,大体上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由代议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例如英国;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www.zgsydw.com/liaoning/辽宁事业单位微信:lnsydw第二种模式是由普通法院行使,例如美国由最高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第三种模式是由专门机构行使违宪审查权,如德国。我国自1954年宪法起,规定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可归入上述的第一
4、种模式。以上是中公事业单位考试网就宪法知识点为考生做归纳整理,供大家参考借鉴!辽宁事业单位考试网:www.zgsydw.com/liao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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