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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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2006.2.15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包括1个基本准则、38个具体准则。2006.10.30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07.11.16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2010.5.19财政部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征求意见稿)》。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和有关问题,针对上市公司近年以来执行新会计准则的情况,财政部制定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一、关于固定资产的问题(一)企业

2、如有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如何进行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号》第六问题)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固定资产”科目下设置明细科目,即通过“固定资产——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科目核算)1.条件: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应当划分为持有待售:(1)企业已经就处置该非流动资产作出决议;(2)企业已经与受让方签订了不可撤销的转让协议;(3)该项转让将在一年内完成。2.内容包括:(1)单项资产;(2)处置组:是指作为整体出售或其他方式一并处置的一组资产(比照资产组的概念来理解)。符合持有待

3、售条件的无形资产等其他非流动资产,比照上述原则处理,此处所指其他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和生物资产、保险合同中产生的合同权利。3.处理对于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应当调整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使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能够反映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金额,但不得超过符合持有待售条件时该项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原账面价值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的差额,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例如:企业的一项固定资产的

4、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账面价值60万元,公允价值50万元,处置费用5万元,预计净残值45万元。假设已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条件,则原账面价值60万元高于调整后预计净残值45万元的差额15万元,应作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借:资产减值损失    15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5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进行计量。例如:企业一项固定资产的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40万元,账面价值60万元,公允价值70万元,处置费用5万元,预计净残值6

5、5万元。假设已满足划分为持有待售固定资产条件,则账面价值60万元小于预计净残值65万元,不需要调整账面价值。434.变更的处理当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的确认条件时,企业应当停止将其划归为持有待售,并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中较低者计量:(1)该资产或处置组被划归为持有待售之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其假定在没有被划归为持有待售的情况下原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进行调整后的金额;(2)决定不再出售之日的可收回金额。(二)高危行业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第三问题)高危行业企业按照

6、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应当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4301专项储备”科目。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企业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形成固定资产的,应当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专项储备”科目期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下“减:库存股”和“盈余公积”之间增设“专项储备”项目反映。企业提

7、取的维简费和其他具有类似性质的费用,比照上述规定处理。本解释发布前未按上述规定处理的,应当进行追溯调整。高危行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及其使用。43①提取时,一般分录为:借:成本费用类科目贷: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②使用时,有两大用途:用于安全生产设备等的购建或用作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化支出(如安全生产检查费等)。a.购建安全生产设备等时,正常做处理即可,不涉及专项储备;随后按照形成的固定资产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借:固定资产贷:银行存款借:专项储备贷

8、:累计折旧b.发生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费用化支出时:借:专项储备贷:银行存款等(三)其他问题1.增值税问题: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在购建固定资产上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符合税法相关规定的均可以抵扣。【例题】20×9年1月1日,甲公司购入一台不需要安装的生产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设备价款为100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为17万元,发生运输费5000元,款项全部付清。假定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相关税费,运费的7%可以抵扣进项税。账务处理如下:借: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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