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领事认证对于华人海外婚姻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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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www.51rz.org中国领事认证对于华人海外婚姻中的作用中国领事认证在日益增多的海外婚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下将用多个案例来说明。2007年6月,旅居德国的香港中国公民沈先生与在德留学的内地中国公民张女士准备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根据德国“有关外国人结婚登记”的法律规定,沈、张要求中国驻德国大使馆的波恩办事处为其出具“在德结婚不持异议证明”。该办事处依法为当事人办理了上述证明,其证词是:“兹证明中国公民沈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护照号:XX)拟与中国公民张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护照号:XX)在德国申请结婚,其婚姻的缔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关于结婚的规

2、定。”据此,沈先生与张女士在德国喜结了良缘。随着中国对外开放脚步的加快,国人越来越多走出国门,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越来越多地走进了人们的生活。中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代表机构为国民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及婚姻状况证明的公证或认证手续显得越来越重要。为国民在海外婚姻提供三大服务www.51rz.org2007年8月,旅居瑞士的香港中国公民刘女士与其丈夫陈先生在瑞士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同年10月,刘女士为回中国内地办理再婚手续,要求中国驻苏黎世总领事馆为其出具上述离婚判决书的中文译文与原文相符公证。但是,刘的签证身份书和香港身份证上的姓名拼写为LauXX(广东方言拼音),而其瑞士居留证上的姓名拼写为

3、ChengLiuXX(前夫姓+汉语拼音)。考虑到刘所持相关证件均为瑞士当局所接受,为避免刘因证件上姓名不一而遭遇麻烦,总领事馆要求刘女士:除须在瑞士当地有关部门办理离婚判决书及其离婚后未再婚的证明外,还须在瑞士当地有关部门办理“LauXX与ChengLiuXX为同一人”的证明,上述三种证明须经瑞士外交部门认证。在此基础上,总领事馆为该三种证明办理了领事认证,使刘女士在中国境内如期办妥了再婚手续。目前,中国领事主要根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国际惯例、42个中外双边领事条约或协议以及中国国内法律规章,为本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及婚姻状况证明的公证或认证手续。主要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情

4、况中国领事依法为欲从接受国前往中国境内进行婚姻登记等民事活动的中国公民或外国公民,办理其相关的婚姻状况公证或者为其相关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办理领事认证。www.51rz.org2008年,旅居巴西的中国公民戎先生和邵女士夫妻俩欲在中国内地购置房产。有关房产公司依据国家相关规定,要求戎、邵出示“夫妻关系证明”。二人向中国驻圣保罗总领事馆申请办理“结婚公证书”。但此时他俩遇到一个问题,原来12年前二人结婚时只按中国传统风俗举办了婚礼,并没有注册。但当时邀请了主婚人、证婚人并写有“婚书”。该“婚书”还拿到保罗第一公证处做了备案登记。夫妻俩据此婚书在当地办妥了居留、购房及子女出生登记等手续。根据中国

5、司法实际,戎、邵二人的情况属事实婚姻。考虑到其婚姻关系已被巴西当局所接受和承认,总领事馆拟出了两种解决问题的方法供其选择:1、请当事人就其婚姻关系在巴西有关部门办理公证、认证,总领事馆为其办理领事认证;2、如中国内地房产公司接受,总领事馆亦可为当事人出具“结婚声明书”签字属实公证。结果,戎、邵二人择一方法圆满地解决了问题。也是在2008年初,一些准备到中国内地办理收养中国儿童手续的美国公民,持经美国当局办理公证、认证的《结婚证》等收养材料,向中国驻旧金山总领事馆申请办理领事认证。其中,收养人夫妻一方出生在台湾的,其《结婚证》上的“STATEOFBIRTH”栏写成“台湾”www.51rz.o

6、rg。对此,总领事馆在要求当事人履行将“台湾”修改为“中国台湾”或“中国”的程序后,为其《结婚证》等收养材料办理了领事认证,使当事人在中国内地顺利地办妥了收养手续。第二种情况中国领事依法为欲在接受国进行婚姻登记等民事活动的中国公民,出具相关的婚姻状况公证或证明。2006年,西班牙当局为杜绝“假结婚”现象以打击非法移民,在审批“外国人以夫妻团聚为由”的居留申请及此类居留证的延期时,要求当事人提交“双方目前仍保持夫妻关系”的证明。为方便中国公民在当地合法居留,中国驻西班牙大使馆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主管领事的官员,依据双方当事人持有的合法《结婚证》及相关身份证件,为当事人“双方目前仍保持夫妻

7、关系”的《声明书》办理了签字属实公证。2006年,临时赴印度访问的中国公民李女士,准备与一印度公民T先生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印度婚姻法规定:办理婚姻登记时,如婚姻当事人一方为外国公民,则须由该外国公民国籍国驻印度的外交或领事代表机构出具“不反对该项婚姻登记证明”。为此,李女士向中国驻印度大使馆申办该证明。考虑到李所持印度入境签证的停留期较短,大使馆主管领事的官员在审核李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尽快为李出具了“不反对该项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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