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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5-16
《财政税收税务研讨毕业论文 试论诚信原则与我国税收信用之建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湖南师范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考籍号:XXXXXXXXX姓名:XXX专业:财政税收税务研讨论文题目:试论诚信原则与我国税收信用之建立指导老师:XXX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日「关键词」诚信原则税收信用「正文」诚实信用,作为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最基本的道德基础,其本意首先应该是人的行为规则、行为要求,规范并指导着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应该讲求诚信,以善意方式行使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在民商经济发展过程中,这一道德的标准逐渐在法律中加以表达,通过“道德的法律化”上升为法律的基本要求,并在现代社会中受到越来越多的重视。有人称之为“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石”,是有形的“法律之手”之外的无形的“市场之手”
2、。在现代民商法等私法领域更是将诚信原则奉为“帝王条款”。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公法和私法领域出现了双向互动渗透的趋势,一方面,物权绝对性和和契约自由受到限制,私法自治的空间大大缩小,公法规范不断侵入私法领域,以弥补传统私法调整的不足;另一方面,大量的私法调整方式被引入到公法领域,以弥补公法调整的不足。可以说,诚实信用原则作为私法的重要原则和规范被越来越多地引入到公法领域,并得到广泛适用,也是加强和完善公法调整方式及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一、诚信原则在建立税收信用中的必要性我们知道,税法是以税收法定原则作为基本原则的,它强调外在形式的客观性和法定性,但税法的适用同样
3、不可能是机械的。法条的文义需要解释,法律漏洞需要填补,争议的事实需要认定,等等。①所有这些都遵循一定的原则,以保证法律适用的公平、公正,而诚实信用恰恰符合这样的要求。同时,在税收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今天,当现实生活中偷税、漏税、骗税等各种有违诚信甚至违法犯罪事件屡屡发生的时候,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诚信这一私法调整手段在治税中的作用。在税法所不能及的地方,通过诚信观念的倡导,教育和培养公民养成自觉纳税的行为习惯,使自觉纳税、诚信纳税的观念深入人心。因为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税收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需要诚信。也就是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既要依法治税,也要倡导以德治税,在
4、建立完善的税收法律体系之外,引入诚信这一道德标准,并以此来规范、指导、约束征纳主体的行为及其他涉税主体的行为。可以说,依法征纳税是对征纳税双方低层次的要求,而诚信征纳税是对征纳双方高层次的要求。在依法征纳税的前提下,引入诚信原则,以降低征纳税双方由于不信任而增加的各种成本,并增进征纳税双方和其他涉税主体之间的信任与合作,从而推动我国依法治税的进程,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二、我国目前因诚信缺失造成的在税收信用问题目前,由于社会道德状况的总体滑坡,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诚信缺失问题都显得比较明显,甚至有的还相当严重,严重地影响到了国家整体信用水准。具体到税收征纳过程中,由于征纳税关系
5、主体缺少必要的诚信原则,信用状况也不容乐观。1.从纳税人角度讲,税收信用观念还很淡薄。受利益最大化的驱动,许多纳税人对税收强制参与其收入分配的利益调整机制仍有明显的不适应,很少有人自觉足额缴税,不少纳税人都是抱着“税收能少缴则少缴,最好不缴”的思想。“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观念和风尚还未形成。2.从征税诚信方面看,由于税收政策不尽合理,甚至有的还明显不符合实际,加上税务机关违章办事,执法违法甚至以税谋私的情况时有发生,这些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纳税人的诚信纳税的积极性。3.税收中介诚信急需规范。税收中介机构是推进社会信用建设的重要力量,其信用程度关系到全社会的信用建设进程问
6、题。但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中介机构如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代理机构、税务代理人却惟利是图,打擦边球,帮企业隐瞒报税。有些公司甚至与税务机关内部人员勾结,损害国家利益。此外,由于政府部门在财政开支中缺乏一定的透明度或正当性,不能让纳税人充分认识和理解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这种税款使用中的诚信不足也在一定程度上挫伤了纳税人的积极性。三、原因分析及对策(一)原因分析目前我国之所以在税收信用方面还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上的空白影响了社会对诚信原则的关注和重视。目前我国在诚信法制方面的建设几乎是空白。虽然民法领域已经将诚实
7、信用原则作为一条重要原则上升到法律规范的高度去要求,但也只是作了原则性的、高度抽象和概括的规定,对行为人并无实际的约束力。在税收信用制度方面,虽然近两年对诚信原则的呼吁之声渐涨,但由于诚信原则本身与税收法定化等原则毕竟存在着一定的冲突需要解决,也还未到将之提升到法律去规范的程度。就纳人税收信用建设而言,目前也只是出台了《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激励惩戒、监督管理等配套措施尚不够完善,虽然《办法》中对A、B、C、D四个等级的纳税信用单位明确了相应的激励惩戒管理措施,但不够完整具体,尤其对A级纳税信用单位的激励力度不大,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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