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doc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doc

ID:62258280

大小:132.15 KB

页数:11页

时间:2020-02-27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doc_第1页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doc_第2页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doc_第3页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doc_第4页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学生会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与电气院学生会是在中国共产党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领导下,共青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委员会直接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法规、学院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自治性组织。本会的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会员行使民主权力的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    第二条、学生会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以“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为基本原则,以学习为中心,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

2、动和社会服务,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参与学院发展建设,把握大局,维护校园稳定,坚持“求实、创新、精干、高效、服务、一流”的工作态度,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朝着“创建一流大学学生会”的目标努力奋斗。    第三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1、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正当权益和要求,热情为同学服务,为学院有关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提供沟通平台,通过正当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协助和促进学院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参与学院涉及学生有关事务的管理工作。    2、根据会员的需要,开展多种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积极维护会员利益,为会员提高民主素质

3、、树立科学精神和全面成才创造良好条件。    3、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组织同学开展学习、科技、文体、勤工助学、社会实践等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第二章学生会成员    第四条、凡安阳工学院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的同学,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1、有平等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学生会的工作进行讨论、批评、建议等。    3、有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活动。    4、有申请仲裁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基本义务:    1、遵守国家

4、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校纪和校规,遵守本会章程。    2、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学院及本会的权利,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3、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各级学生会干部除履行会员的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一节基本组织制度    第七条、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学生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各级学生组织机构的职权划分,应在校学生会的

5、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基层学生组织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原则。    第八条、学生会干事由学生会通过面试、试用等一系列程序产生,产生办法等各项事宜由学生会委员会具体制定执行。    第九条、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学生会是一个统一组织,学生会任何下属组织、基层组织职能部门都无权制定、修改、解释学生会章程。基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学生代表大会和校学生会委员会拥有。基本制度的修改经过院学生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学生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通过后,三日内报校学生会,经校学生会批准后生效。    第二节全体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全校学生代表

6、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关和领导机关。学代会闭会期间,由新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主持日常工作,代行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学代会每三年召开一次,在不召开学代会年份根据“学生会中期调整办法”对委员会进行中期调整。在特殊情况下,经学生会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通过后,可以召开。    第十二条、大会实行差额选举及无记名投票制,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三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以下权利和义务:    1、就上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所做工作报告进行质询、审议和批准,就学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所有

7、议案应于学代会召开一周前向筹备委员会提出,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之议案,由新一届常委会负责答复。    2、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方针与任务。    3、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    4、选举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5、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    6、决定应当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条、本章程的修正需经学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其他问题时,需经全体代表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第十五条、全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由学生会各级基层组织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两年。学生代表必须是本会会员

8、。各系级代表名额根据各院学生总数按比例分配。其他选举程序及办法等各项事宜另行规定。    第三节校学生会委员会    第十六条、全校学生会委员会由常务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