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docx

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docx

ID:62243539

大小:18.53 KB

页数:10页

时间:2021-04-22

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docx_第1页
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docx_第2页
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docx_第3页
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docx_第4页
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我们拟写上诉状时必须知道民事上诉状必须是民事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的,别人无权提起,那么,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供大家阅读参考。民事经济上诉状范文1上诉人:李X,男,xxxx年6月28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xx号;上诉人:薛XX,男,xxxx年11月27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xx号;被上诉人:丁XX,男,出生于xxxx年6月24日,汉族,农民,住址:xx市xx镇xx村xx号。被上诉人:沈阳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xx(系该公司经理),住所地:

2、xx市xx镇xx村xx号。上诉人诉被上诉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XX市人民法院的(xxxx)xx民(三)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书,现依法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改判。上诉请求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辽宁省XX市人民法院的(xxxx)xx民(三)初字第283号民事判决。2.请求二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法改判。3.请求二审法院判决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及理由:一、一审法院查明事实错误。1、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中称"被上诉人丁XX于xxxx年10月15日开始供应的熟棒,截止xxxx年11月18日供熟棒12万余棒,价值人民

3、币30余万元。"与事实不符。丁XX在庭审中却实提供了部分养菇户签字的收条,因为上诉人不知道此事,于是庭审后原告要求签字的养菇户到法院把事情说清,可是一审主审法官态度蛮横,不接待养菇户,于是养菇户只好向法院提交了说明,即大部分养菇户出具的收条是xxxx年7月3日签订菌棒购销合同因菌棒的质量原因(当时丁XX和康XX口头约定成活率必保95%以上)丁xx的合伙人康XX根据每户的成活率情况答应给种菇户补的菌棒。而不是一审法院认定的12万棒都是被上诉人丁xx履行合同供应的菌棒数量。2、一审法院在查明事实中称:"做生棒协议签订后,原告的用户从xx

4、xx年12月2日至12月7日拉走14万棒的原料(含部分欠料、有欠条),价值35万元。"与事实不符。根据丁XX供应的原料及其提供的配方来算上诉人只能够生产63013棒菌棒,而不是14万棒。一审法官应当明白"木桶效应"即按照丁XX供应的花生壳、玉米芯只可以做63013棒,即使其他原料充足,也是无法生产,也做不成14万棒菌棒。而且至今丁xx也没有将所欠的花生壳、玉米芯补齐。因此,认定拉走价值14万棒的原料及价值35万元是与事实不符的。3、被上诉人只供了部分平菇菌棒,合同约定的姬菇50万棒至今一棒也没有供应。造成广大养菇户品种单一,无法适应

5、市场的需求,导致部分平菇销售困难,价格偏低。二、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1、上诉人不存在违约行为。上诉人之所以没有在xxxx年10月5日前交齐180万购货款,是因为被上诉人丁XX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在xxxx年9月23日开始供货,并且在xxxx年10月5日前丁xx一棒菌棒也没有供给上诉人的养菇户,更甚者至今丁xx也没有供齐70万元的菌棒。因此,上诉人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的规定,

6、没有继续支付购买菌棒款,即上诉人不继续支付菌棒款是依据合同法规定的"先履行抗辩权"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一审法院认定的违约。2、被上诉人已供货近70万元是错误的。上面上诉人已经对丁XX实际交货数量已经说明清楚,在这里不再论述。3、一审法院认为"原告所诉被告违约,请求赔偿证据不足。"是错误的。一审法院在本院认为中已经认定"丁XX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供应第一批货,已构成违约。"可是又在同一段的论述中又称"原告诉丁xx违约赔偿证据不足。"真是不可理解,上诉人认为作为一名法律"知识渊博"的老"优秀"法官不可能违法故意偏袒被上诉人,应当是年岁

7、已高的原因造成逻辑思维出现了混乱,所以做出如此荒唐的错误论述,上诉人表示理解,请二审法官纠正过法官的思维混乱造成的错误。4、一审法院认为"双方第一次供货数量未明确约定,到xxxx年10月15日供货数量也未约定。"但是依据合同法第62条第五款规定"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因此,虽然没有详细说明第一次供货数量及每日供货数量,但是被上诉人丁XX应当按照总共货量和供货时间均衡的供货。而不能以第一批货物供货数量约定不清,就可以不供货,而逃避违约责任。5、一审法院认为"xxxx年10月9日丁XX与康XX及二原告为公

8、证人签订的合作协议看,是在未供货及货款未全部付清的情况下签订的,此协议可视为供货时间准许延期,给付货款时间准许顺延。"是错误的。上诉人在丁XX与康XX合作协议上签字,明明是公证人身份,只是对该份协议见证。而且该份协议的内容只是丁XX与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