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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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山西省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护文物建筑免遭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山西省消防管理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文物建筑,是指市、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中的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附属的重要建筑或者构筑物;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

2、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保管、陈列各类文物的博物馆、纪念馆等重要建筑。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第四条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的义务。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对在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者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2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3、。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古建筑群和风景名胜区所在地的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消防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消防部门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履行消防监督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宗教、旅游、建设、气象、林业、科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文物建筑消防安全工作。第八条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成立消防安全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灭火演练,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教育,维护消防设

4、施和器材,建立防火档案。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每年应当从其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消防设施、器材的购置、更新、维护以及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支出。第九条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为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3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一)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其它各项工作统筹安排,批准实施消防工作计划;(

5、三)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五)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队;(六)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七)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第十条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能够根据需要确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和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拟订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

6、)组织拟订消防安全制度并检查督促落实情况;(三)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4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五)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六)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或者义务消防队;(七)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和实施;(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定期向

7、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未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单位,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第十一条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宗教教职人员,以及文物建筑的使用人,应当参加消防教育培训等各项消防活动。第十二条文物建筑周边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以及其它单位应当制订防火安全公约,有针对性地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工作。第三章火灾预防第十三条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做好火灾预防工作,涉及文物建筑的重大消防问题,文物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应

8、当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论证。5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第十四条文物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应当依法报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后,应当进行消防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五条文物建筑周围的建(构)筑物应当设置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的防火间距。第十六条地处林区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当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地处郊野的文物建筑管理、使用单位应当清除文物建筑周围30米范围内的杂草。第十七条高压输变电线路不得跨越文物保护单位。第十八条在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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