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

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

ID:6218609

大小:28.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8-01-07

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_第1页
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_第2页
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_第3页
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_第4页
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浅议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款支付相关条款  【摘要】本文分析了施工合同中关于经济的条款,并提出了在签订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关键词】合同价;工期;经济签证;索赔建设部推行(GF-1999-0201)施工合同文本(下称合同)已多年,在众多发包人和承包人看来,签订施工合同是非常轻松的事情,只需按照逐条填写即可。事实上,这种做法并不恰当,特别是针对价款支付条款,双方更应明确约定。因为此文本合同在很多问题上还过于原则,甚至缺失,极可能让合同双方中的一方处于不利位置,造成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笔者根据目前大部分合同出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6承包范围。目前,施工

2、合同价款基本上都是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合同价格是建立在合同承包范围固定基础上的,若承包范围变更则引发合同价款结算争议。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依据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价款,上述三个文件共同确定了合同承包范围。现实中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工程量清单与图纸不符;二是招标用图纸内容不详细,造成工程量清单不准,或者是图纸内部分内容发包人另行发包,不属于本次招标内容;三是清单漏项。上述问题引起的后果是工程承包范围的不确定性。因为承包人只有完成承包范围内工作才可以获得全部合同价款,所以当发包人认为某项工作属于承包范围内的,而承包人不能直接依合

3、同中承包范围条款作为抗辩理由,间接用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文件相互认证,举证工作量大且不一定能得到法院采信。笔者认为,合同双方应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填写为:“本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土建、安装工程,详细内容见本合同附件《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其目的是把承包范围锁定,与中标价格相一致,即承包合同价格限制在图纸所含工程内容范围内,不能任意扩大。绝对不能填写如“本工程项目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等含糊不清的概念,给后期结算留下隐患。合同工期。目前,大多数合同的开竣工日期都是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日期填写,不能真正反映工程的实际开竣工日期。如果工程施工中因工期变

4、化而导致工期和费用索赔时,将因为对开竣工日期的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笔者认为承发包双方在签订协议书第三条时可采取两种形式填写:1.开工日期(暂定):20**年**月**日,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书中通知的日期为准;竣工日期(暂定):20**年**月**日,在开工日期变更基础上相应顺延。2.6如果协议书第三条按文本规定的格式填写,那么须在专用条款第13.1条具体约定:协议书第三条约定的开工时间是正常状态下工程实施行为,存在通用条款第13.1条情形时,以发包人(或监理工程师)开工通知书中通知的日期为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确认开工时间与之一致。同时提

5、醒承包人,如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开工前合同义务,施工条件不具备,应当及时办理顺延开工签证手续,否则,发包人可能向承包人提出工期延误索赔。这样,双方对开竣工日期约定就很明确,避免后期结算时因开竣工日期理解不同而产生纠纷。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承发包双方在约定合同文件组成和解释顺序时应参照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规定,同时应注意:合同履行中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的解释顺序。合同通用条款第2条列明了9项文件后,注明“合同履行中,发包人承包人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但对其解释顺序并没有明确,因此合同承发包双方应当在专

6、属条款中给予明确。因其形成时间在后,更能反映双方履行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建议将其放在上述列明文件的首位。另一个冲突表现在分包协议中的条款与工程主合同(协议)有一些规定上的不同,如果在分包协议中注明“优先性条款”,则该条款将高于与之矛盾的主合同条款优先适用。6合同价款。目前施工合同以固定总价合同为主,双方应在专用条款内把风险范围约定清楚,哪些不包括在风险范围内,例如建筑规模的扩大、结构种类的变化、主要材料价格超过约定价格的一定幅度等因素,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对于约定之外的风险费用,则需要约定工程造价调整的计价方式。但是,从现阶段的施工合同来

7、看,对风险范围和计价方式都没有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清。由于当前建筑市场属于买方市场,发包方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一切风险推给承包人。笔者从当前的实际执行情况来看,其实这种做法的后果是一旦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风险超过承包人的承受范围,在工程结算时就会产生纠纷,造成结算迟迟不能定案,也不能及时形成固定资产。拖到最后还是发包人妥协,损失比预期的更大,得不偿失。笔者认为,其实双方在专用条款中将风险范围划分清楚,明确各自所承担的风险。这样,在工程实施过称中,双方会尽量预防和控制自己所承担的风险,使之造成的损失为零或很小,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同时也使费用降

8、到最低。6工程变更和经济签证。因建设工程的特殊性,实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