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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8-01-06
《关于大桥路莱宝大酒店ktv隔音设施差,夜间噪音扰民的调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大桥路莱宝大酒店KTV隔音设施差,夜间噪音扰民的调查回复县长热线:2017年4月20日,接贵办转来的关于“大桥路莱宝大酒店KTV隔音设施差,夜间噪音扰民,请求处理”的交办件,现已依法处理完毕,按照《环境保护法》、环保部《关于改革信访工作制度依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意见》和省厅《环境举报投诉管理办法(试行)》,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一、调查情况:经查,群众反映的KTV全称为“永兴县一歌时尚主体歌舞厅”,位于永兴县便江镇大桥路278号-280号(莱宝大厦三,四楼),老板段谊云(电话13327343636),工商营业注册号为431023600198834,属个人经营,经营
2、范围为歌舞厅娱乐服务,该歌舞厅占地面积约1500平米,内有39个包房,于2016年2月7日晚上开始试营业,经现场勘查发现,该歌舞厅包房已经专业隔音处理,之前临街的几个窗户也在双层玻璃的情况下,加装了一层玻璃进行了再隔音(后附整改时照片),具有检测资质的“湖南华科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已经对该歌舞厅东、西、南、北面昼夜间的噪音进行了检测,结果显示该歌舞厅东、西、南、北面昼间的噪音最高值为63.3分贝,夜间噪音最高值为53.6分贝,均在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边界噪音4a范围内。同时,我局也安排了环境监测人员到信访人家里去监测,但该投诉人连门都不
3、愿开,完全不予配合。二、处理情况鉴于该歌舞厅噪音未超标,却有市民投诉,环境监察人员责令“永兴县一歌时尚主体歌舞厅”:1、营业时调低歌舞厅音响总音量;2、控制歌舞厅的营业时间,24:00时后歌舞厅不得营业。该KTV负责人文辉承诺将严格执行环保要求。永兴县环境保护局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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