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199431
大小:61.00 KB
页数:8页
时间:2018-01-06
《温岭市箬横镇中学章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温岭市箬横镇中学章程(2014年12月31日六届一次教代会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提升学校的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市教育局关于“依法办学、自主管理、社会参与、民主监督”的要求和本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
2、条本校全称为浙江省温岭市箬横镇中学,英文表述为ruohengtownmiddleschool;校址为温岭市箬横镇人民南路西188号,邮政编码为:317507;官方网址为http://10.99.112.8/第三条 本校温岭市教育局,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是法人代表。学校坚持依法自主办学、是一所实施初中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第四条本校面向箬横镇管理区、山前管理区、白峰管理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本学区常住户籍,已接受6年小学义务教育,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学生。办学规模为三个年级,班级数按上级核准数,班额不超过
3、45人。第五条学校办学的核心理念是:“唯美”教育。理念的内涵有三个层面:一是人性、伦理的层面,以师生的健康、快乐、自由发展为教育的第一位。二是文化层面,以师生继承和创造优秀文化的自觉态度、情感、行动为前提。三是审美层面,以师生欣赏美、创造“美”为使命。它的核心就是以“爱美之心,启人心智”。第六条本校坚持科学发展观,全力提升“唯美”教育品质,把学校建设成为人文和美、环境优美的温岭市农村品质化学校。第七条本校教育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奠基,信奉儒家倡导的“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把学生培养成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的现代美德少年。
4、第八条本校崇尚“唯美”教育的“爱美之心,启人心智”的核心理念,营造积极健康、乐观向上的“唯美”文化;建设多元体验、个性发展的“唯美”课程;研究以生为本、小组合作的“唯美”课堂;培育责任、协作、成功的“唯美”师资;培养身心健康、言行文明的美德少年。第九条本校实施的师德美、形象美、心理美、技能美“唯美”师资培育模式,构建教育理念正确、职业道德良好、心理素质健康的专业化教师队伍。第十条本校的特色品牌:文学浸润,“八德”育人。第十一条本校校徽:绿色的圈形显示本校师生和美、和睦、团结。图案中打开的书本和竖立的笔杆寓意本校致力于打造人文和美、环境
5、优美的温岭市农村品质化学校。第二章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本校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本校章程自主管理;(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招收学生;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三)给学生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证明;(四)依法聘任教师及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8(五)妥善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六)依法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三条本校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实
6、施初中阶段三年的基础教育;(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法令、规章和政策,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尊重教育规律,保证教育质量,创设和谐的教育环境,坚持学校的公益性;(三)积极支持工、青、妇开展工作,维护学生、教工的合法权益;关心教师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努力构建教职工的保障体系:(四)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六)依法接受学生家长、社会、政府综合部门及教育主管部门监督;(七)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职责。第十四条本
7、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其他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按分工协助校长管理学校的各项工作第十五条校长享有下列权利:(一)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并实施本校的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二)全面主持本校工作,管理本校事务,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教育科研和思想品德教育;(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聘任、考核、奖惩教职工,推荐或选聘副校长,任命学校内设机构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经教育局批准聘任教师;(四)拟订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五)拟订和执行年度经费预算方案,保护和管理学校资产,积
8、极筹措办学经费,维护学校的合法权益;(六)主持召开校务会议及行政会议,决策、协调、处理学校行政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七)参加国家规定的培训;(八)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九)行使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