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分析.doc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分析.doc

ID:61788307

大小:27.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1-03-20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分析.doc_第1页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分析.doc_第2页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分析.doc_第3页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分析.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分析.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分析摘要: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使人与人之间的交流变得越来越密切,与此同时,由于大数据所具有的高度共享性,也使人们的个人信息安全受到巨大威胁,我国迫切需要针对个人信息保护问题予以相应的立法,以此更好的保护个人隐私不受到侵犯。为此,本文对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所面临的挑战进行分析,分析了国外发达国家在个人信息保护上的立法变革,并以此为借鉴,提出我国在大数据时代下对个人信息进行保护的相关立法建议。关键词:大数据;个人信息;信息保护;立法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使我国迎来了大数据时代,这也使大数据在社会各个领域中的渗透变得越来越深入,并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中至

2、关重要的战略性资产。通过挖掘和利用大数据,可使各个领域的决策水平得到极大提高,进而推动各个领域的技术革新。与此同时,大数据技术的应用,也使大量的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所利用,这也给个人隐私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对于个人信息的保护立法问题,已经到了迫在眉睫的地步。只有不断完善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的保护立法工作,才能从根本上保障个人信息安全,为大数据技术的高效利用提供可靠保证。因此,对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立法进行深入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一、大数据时代下个人信息保护所面临的挑战4学海无涯1.个人信息辨别难度增大。所谓个人信息,是指能够对公民个人身份进行识别时所用到的各种信息,如姓

3、名、身份证号码、指纹信息、出生日期等,从法律保护角度来讲,信息主要包括非个人信息与个人信息两种,随着大数据技术应用的不断深入,数据间的关联性也变得越来越强,通过大数据技术来对非个人信息进行分析,能够获得特定的个人信息,这也造成这两种信息间的界限变得越来越模糊,从而增加了人们对个人信息的辨别难度。2.数据主体的数据控制权不断削弱。一直以来,我国在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上主要侧重于个体的控制权,个人或组织在对个人信息进行收集时,必须征得被收集个人的同意,在非必要情况下不得进行收集,而且在收集时不能违背最初的目的。由于大数据在各个领域的渗透,个人信息往往是在人们无法察觉的情况下

4、进行收集与利用,而数据收集人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又往往会超出其业务范围,这也使个人信息的用途变得无法预知,从而导致以往的“告知和同意”框架愈发难以适用。3.个人信息保护与去个人化的关系平衡存在很大困难。近年来,大数据在各个领域的渗透,使大数据挖掘技术成为诸多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技术,这也使数据的开放性与共享性程度不断提高,因数据与数据间具有相应的关联,这也使企业在利用大数据挖掘技术时,很容易通过非个人数据来关联个人数据,从而造成个人信息的保护难度不断增加。即使采用去个人化技术,该技术所处理的信息也较易被识别,这也使我国在协调个人信息保护与去个人化之间的关系时存在

5、很大困难。二、国外发达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经验1.提高数据处理透明度。在国外发达国家,其在保护与规制个人信息时,主要是以数据使用为侧重点,在此基础上保留以往的“告知与同意”框架,并在使用个人信息时能够对活动的透明度予以增强。例如,美国便对个人信息保护在数据控制、情境一致以及透明度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定,消费者可具备对企业的选择权,企业在收集个人信息时由消费者进行控制,并由消费者对个人数据使用的后果进行评估与责任承担。企业在收集个人信息过程中必须要告知收集个人信息的种类、收集原因以及个人信息的用途,企业在利用和公开个人信息时,同样要告知消费者,并确保达到消费者的合理预期

6、目的。2.落实数据利用职责。在数据利用方面,欧美国家对数据利用职责进行落实,其以员工行为、数据公开以及利用监督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职责明确,通过采用责任制,可落实数据采集者与使用者的个人信息管理职责,从而使企业能够对个人信息进行合理使用,使第三方能够对企业的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义务进行有效监督。3.扩展个人在大数据中的主体权利。以往的个人信息保护立法中,数据主体具备对个人信息进行访问的权利,而且当信息错误时具备权限进行修改与更正。在欧美国家,其都对数据主体的数据保护权利进行了强调,尤其是数据的删除权以及被遗忘权,通过相应权利的赋予以,可实现对个人信息保护的有效控制。由此可见,

7、通过对个人在大数据中的主体权利进行扩展,使个人能够具备相应的权限来处理自己的个人信息,能够有效防止个人信息被不当使用。三、大数据时代下我国对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建议4学海无涯1.明确个人信息在数据主体中的权利。在大数据时代下,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需要对个人数据的基本权利进行明确,一方面,需要对个人信息的所属权进行明确,确立各类网络平台对个人信候的所有权。另一方面,应以“告知与同意”框架为基础,对个人信息在收集、利用时,数据主体应具有知情权、修改权、选择权与获取权。在此基础上,还要明确规定数据主体对个人信息的获取权与修改权,但不能赋予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