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探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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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探讨一、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涵义由于保险分散风险、补偿损失的作用,使投保人在确定与不确定上处于两难的境地,从而使投保人处于被动地位。为了制约当事人双方行为,当保险条款产生争议的时候,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就很有必要了。二、我国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问题3学海无涯第一,把保险条款等同于格式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从中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

2、对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适用是在格式条款的范围以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这里所限定的则是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而在很多时候,把疑义利益解释原则适合于所有的保险条款,扩大了它的范围。我们从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立法意图上来看,这是不合适的。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是为了保护交易双方中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的合法权益不被处于强势一方侵犯所设立的。而在保险

3、合同中,有些条款是在双方当事人合意的基础上订立的,并不都是格式条款和保险人提供的条款,双方意图明确,并不存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情况。否则,也会导致对保险人的不公平。我国把保险条款等同于格式条款即格式条款说。因为保险人在同意承保时都是以他们出具的保险单作为保险合同的内容。保险单是签约前就打印好了的,投保人不能要求修改这些条款,要么接受要么放弃,不能有其它的选择,所以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我们从《保险法》和《合同法》有关相关条文的对比中,发现《保险法》对保险条款的规定,是继承了《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精神的。《保险法》在对保险条款提供者的要求上,

4、比《合同法》对格式条款提供者的要求严格得多。这就使得保险合同条款在适用中范围被扩大。扩张了要求条款提供者履行说明义务的范围,提高了条款提供者履行免责条款说明义务的程度。第二,对保险条款的疑义范围界定不明确。我国是把疑义界定为争议。无形中扩大了疑义的适用范围,一旦出现争议,就首先适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合同条款存在争议和合同条款存在疑义不是等同的概念,后者仅是前者的子概念,不能简单的用争议来代替疑义。如果把疑义界定为争议,就会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凡是保险合同出现纠纷,被保险人就要搬出此原则,请求法官作出不利于保险人的判决。而在审判实践中,有的法官

5、倾向于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这实际上是对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立法意旨的误解,变相鼓励了被保险人,不管有理无理,都要求援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第三,疑义利益解释原则适用顺序混乱。《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作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这条规定对格式条款争议进行解释是有顺序的。应该先“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再适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这显然是符合法理的。从法律解释的规定

6、来看,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只有在意图解释、有效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整体解释等原则都不能有效地解决双方的争议时,才能运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来进行解释。疑义利益解释原则是打破我国民法体系的公平原则,无条件的倒向被保险人一方,必须谨慎适用。但是在我国保险实践中,通常是只要保险条款存在疑义时就适用疑义利益解释原则。也因为顾虑到此原则是为保护被保险人利益的单方倾斜的性质,很多时候用此原则代替合同的一般解释规则,只要保险条款有疑义时就适用此原则。这是对疑义利益解释原则适用顺位的一种混用,对保险人的利益造成很大的损害。这不仅没有严格按照条款规定的顺位进行

7、适用,且违背条款的立法意旨,片面强调了疑义利益解释的原则。这样虽然有利于被保险人合法利益的保护,但是对保险人确实严重的有失公平。这也容易滋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投机心理。三、完善保险合同疑义利益解释原则的措施3学海无涯第一,对疑义利益解释的适用作出限定。疑义利益解释原则适用的实质要件是仅局限于保险合同的条款有“含糊”而法院对双方当事人的意图难以明确的情况下。一份合同不能依据它难以解释就理解为存在含糊。如果它只能作出一种特定解释时,就成为立法的意思。只有法院在全盘考虑后,被正式确认为没有办法对其解释,它才属于含糊。保险合同的条款是否含糊不清,考

8、虑的因素主要是不同的阅读者在阅读这份合同时,是否对它的含义产生歧义。我国保险法用“争议”一词,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疑义的范围。在实践中,我们要对争议做一些明确的界定:什么样的争议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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