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

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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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管理规定为了规范学校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促进学校的国际合作与交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出国(境)的类别第一条出国(境)分为公派出国(境)和因私出国(境)两种类别。第二条公派出国(境)包括国家公派、学校公派和因公临时出国(境)。国家公派出国(境),包括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进修、访问学者等,是指由教育部留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出国(境);学校公派出国(境),包括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进修、访问学者、合作研究等,是指由学校统一计划选拔,出国(

2、境)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支付或部分资助或由对方支付的出国(境);因公临时出国(境),是指时间一般在一个月以内,最长不超过三个月的因公参加国际会议、培训、比赛或竞赛、考察、科研合作、校际互访等。第三条因私出国(境)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的出国(境),包括自费留学、探亲、访友、定居、就业、奔丧、处理产业、旅游及其他私人事务等。自费留学出国(境),包括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进修、访问学者、合作研究等,是指学校教职工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国(境)外

3、亲友资助或取得国(境)外学校(研究机构)奖学金资助录取到国(境)外高等学校(研究机构)学习、进修或研究达三个月及以上,并经学校审批的出国(境)。探亲和访友出国(境),是指受在国外(境外)的配偶、直系亲属或其他亲友邀请,由本人申请,经学校批准的出国(境)。9定居出国(境),是指被国外(境)移民机构批准,获得永久居住权或加入他国国籍的出国(境)。就业出国(境),是指经学校与有关劳务输出部门达成协议并经批准的劳务输出人员的出国(境)。须办理因私护照参加国际会议的出国(境),按因私出国(境)管理。第二章出国(境)人员的管

4、理第四条国家公派、学校公派和自费留学出国(境)由人事处管理,组织部、外事处和保卫处协助;因公临时出国(境)和其它因私出国(境)由外事处管理,组织部、人事处和保卫处协助。第五条公派出国(境)的审批程序:国家公派出国(境)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校长办公会批准,个人与学校签署相关协议,根据国家规定将申请材料上报有关部门,国家审批后,向学校交纳按金(不含向国家交纳的出国保证金),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其中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须经省委组织部批准)。学校公派出国(境)由

5、本人申请,所在单位根据申请人条件、本单位教学科研情况和当年指标控制数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人事处审核,校学术委员会评审,校长办公会审定,签署相关协议,向学校交纳按金,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审批表》,办理相关手续。因公临时出国(境)由本人申请,所在单位签署意见。七级及以下职员和五级及以下专业技术人员由外事处审核批准(中共党员须经组织部同意),人事处和保卫处备案;六级及以上职员(包括享受副处级以上待遇人员和按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人员)由党委组织部审核,并报学校党委书记批准(其中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须经省委组织

6、部批准)9;四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由人事处审核,主管校长批准。学校组团出国(境)考察的人员直接由外事处办理相关手续。经学校批准因公临时出国(境)人员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审批表》,并在人事处、外事处、保卫处和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或备案。因公临时出国(境)超过一个月的人员,应与学校签订《因公临时出国(境)协议书》。第六条因私出国(境)的审批程序1.自费出国(境)留学和自费从事博士后研究、进修、访问学者、合作研究等的申请人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审批表》,持邀请函、资金担保证明、个人申请等相关材

7、料到本单位及外事处审核签字后,由人事处负责人审核,正高职教师经主管校长批准,签署相关协议,交纳按金后办理相关手续。人事处负责备案。2.出国(境)旅游、探亲、须持因私护照参加国际会议和其它因私事由的特定身份(备案管理)的申请人由本人向外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武汉工程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审批表》,本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一般人员由外事处负责人审核批准(中共党员须经组织部同意,博士须经人事处同意),人事处和保卫处备案;正高职教师经外事处审核后报主管校长批准,人事处和保卫处备案;六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包括享受副处级及以上待

8、遇的人员和按学校中层干部管理的人员)由外事处和组织部审核,校党委书记批准(其中副校级及以上领导干部须经省委组织部批准),人事处和保卫处备案。集体出国(境)旅游,组织单位须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说明旅游目的地、途径地、境外停留时间并附上出国人员名册,报学校办公室审核,主管校领导同意,经校长批准,外事处、人事处和保卫处备案。集体出国(境)旅游组织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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