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1468477
大小:35.00 KB
页数:3页
时间:2021-02-02
《国外大学专利转移机制浅析.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外大学专利转移机制浅析(一)强化财政科技经费的支出强度、方向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状况是评价政府科技投入规模和强度的通用科技指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国家经济持续发展的潜能。2011年我国财政科技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仅为1.03%,这一比重远低于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处在刚刚脱离“缺乏创新能力”的边界。要提高我国技术创新的程度,政府在增加科技投入强度时,要注意三方面问题:其一,要克服资金分配上的计划主义、平均主义现象,应该充分引进竞争机制。在科技拨款投入上要坚守绩效原则,对于那些研究价值显著的项目要加大支持
2、力度。其二,重视中试阶段的科技投入。大学技术转移要经过实验室、产品化(中试)、产业化三个阶段。从研发的三个阶段来看,中间环节的创新研发对推动大学技术转移的功效举足轻重。一般来说,中试阶段所需要的资金为前期实验室阶段的10倍,而我国目前中试资金仅占实验室阶段的10%,中试资金约为发达国家的1%。所以,政府在财政科技投入上要重视技术成果的后期支持。我国目前财政科技拨款支付的依据是课题,但是课题的立项和成果都是以研究水平为衡量标准,所以资金主要投入的是实验研究环节,导致后期的产品化阶段遭遇资金瓶颈。政府应该
3、鼓励科研人员积极申报中试项目,并组织专家对实验室阶段的技术成果进行有效筛选和重点支持,同时要起到中试投入的经济示范效应。其三,加强对TTO构建的经费投入。我国TTO很多都是大学内设的部门,大学缺乏足够的经费支持其市场化的运作;有些国家级别的技术转移机构也仅仅是挂牌而言,并未获得充足的经费来组织专业化的技术转移工作。所以,政府在财政科技支出中应该增加拨付TTO发展的费用。(二)创建政府拉动型辛迪加大学风险投资模式3我国风险投资在实践过程中存在若干短期效应现象,比如风险投资可能更集中于传统产业,以期降低风
4、险,投资的急功近利,最终导致在高技术产业领域风险投资的参与并不活跃;其次,风险投资在研发领域更倾向于终端环节的资本注入,这样可以降低投资风险,并且收益丰厚。但是这种追求低风险高回报的“保险投资”方式与风险投资成立的本质并不相吻合。所以,为引导风险资本流向大学技术转移的中间阶段,政府导向式的风险投资就势在必行了。政府驱动型的风险投资模式主要起到了“吸引”和“放大”的联合创业风险投资的辛迪加功能。政府通过财政资金注入风险投资有效地分摊和释放一部分风险,从而社会资本可以较为放心地介入政府倾向的项目和产业;“
5、放大”是指政府的基金设立吸纳了社会资本,引导基金起到了乘数放大的作用。政府驱动型辛迪加风险投资可以分两类:一是政府设立风险投资引导基金;二是设立按照引导基金方式运作的政府主导型投资机构。投资引导基金可以是由政府财政资金专门设定的,或者由地方政府和国家开发银行共同设立,比如山西省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该基金是2007年由山西省和国家开发银行各出资4亿元设立的种子基金,通过该基金的运作,吸引其他渠道的资金加入,以此重点扶持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由于风险投资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政府通过引导基金聚合社会资本拓展了融资
6、的渠道,使得大学技术转移成果的二次开发有了资金的保障。政府主导型投资机构的运作方式同引导基金相同,都是按照“基金的基金”方式运作,比如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公司为国内最早设立的省级专业化风险投资机构,为国有独资机构。该集团公司先后主导和参与发起专业化创业投资基金22个,近三年来共完成投资20亿元,使集团公司投资项目达到123个。为了引导社会风险基金流向大学技术的中试环节,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的政府主导型投资模式可以予以推广。(三)明确大学技术成果的归属原则和责任监督3大学技术转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大学的
7、支持和管理极其重要,单靠科研人员个人的力量难以实现技术成果的转化。所以,更多国家倾向于把大学技术成果的专利申请权归属大学,比如美国、法国、德国等国家(张万彬,2008)。尽管2002年,我国科技部和财政部制定的《关于国家科研计划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管理的若干规定》,明确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形成的知识产权,由国家授予给项目承担单位;同时2008年新修订的《科技进步法》也有类似的规定。国家对这些技术含量相对高的科研成果放权,是希望借此调动包括大学等项目承担单位加速技术转移实施的积极性。但是,根据《高等教育法》
8、的相关规定,我国公立大学是国家利用财政资源设立的国有事业单位法人,资产属于国有资产,所以科研成果放权政策和国有资产管理政策之间形成了冲突。另一方面,我国大学的经费来源主要是政府,大学并没有强大的动力去经营技术成果而获取收入,这点是我国同西方很多国家的不同之处。所以,在修订相关法律,比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除了界定大学技术成果的归属权,同时还应明确大学申请专利权利和实施专利转化的具体时限,在超过具体时限后,专利权的申请和转化被自动赋予相关的发明人。(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