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股利案例

四川长虹股利案例

ID:6133964

大小:34.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8-01-04

四川长虹股利案例_第1页
四川长虹股利案例_第2页
四川长虹股利案例_第3页
四川长虹股利案例_第4页
四川长虹股利案例_第5页
资源描述:

《四川长虹股利案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四川长虹股利案例标签:四川长虹上海证券股利分配方案上海证券交易所2007-12-2610:56四川长虹”历年股利分配情况我们收集了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以后各年(即从1993年到2001年)股利分配(包括有关年度配股)方案的资料,以此作为分析其股利政策的基本依据之一。(一)1993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3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如下:根据199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2元(含税),另送2股红股;除权登记日为1994年6月10日,凡该日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票持有者,均享有现金股利和送

2、股权;除权除息基准日及新送红股上市交易日为1994年6月13日;社会个人股持股者现金红利的派发,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制定的新办法执行,即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的“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和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结算系统组织实施;社会个人股送股由上海证券交易所计算机网络自动转入股东账户;法人股持股单位持购股原始凭证、单位介绍信及领取人身份证于1994年6月27日以后到在公司证券管理办公室办理分红送股手续;本次送股后公司总股本将变为23781.88万元,其中个人股将变为599.84万元。(二)1994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994

3、年度分红派息的方案在1995年8月15日由公司正式公告,公告主要内容为:公司于1995年4月18日召开了199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1994年实现税后利润707222988.03元,提取1.0%法定公积金70722298.80元,提取10%法定公益金70722298.80元,提取45%任意盈余公积金318250344.61元之后,加1993年未分配利润5137276.72元,199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52665322.45元。分配后剩余部分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具体分配方案为: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7股,派发现金红利1.0

4、0元;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8月18日,除权除息基准日及送股上市交易日为1995年8月21日;本次送股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股东持有的股份,按比例自动计入其股东账户;社会公众股现金红利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现金红利权”交易方式代理发放,发放日期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另行公告;公司法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办理派发;公司因送配股引起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变化的情况,将在股本变动公告中另行披露。(三)1995年度股利分配方案和配股方案1996年6月28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布了1995年度的股利分配方案,主要内容有:公司1

5、995年实现净利润1150713998.10元,分别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各115071399.81元,按5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609878418.9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14846562.54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25539342.03元,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6股,分配普通股股利303218919.00元,未分配利润22320423.03元结转下年度分配;此次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为1996年7月2日,下午收市时,在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均享有本次送股权;除权日及红股上市起始交易日为1996年7月3日;送股方式:社会公众持股

6、部分(含转配部分)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按照股东持股数比例,自动计入其股东账户,法人持股部分送股由公司另行办理;特别提示:本次派发的可流通股红股927.1049万股于1996年7月3日开始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派发给尚未上市流通股的红股21046.7869万股,不得上市交易。1995年,四川长虹还进行了增资配股,配股方案为普通股每10股配售2.5股,共计配股5945.469万股。此次配股经四川省国有资产管理局批准,全部法人股东将配股权转让给社会公众股东,因此社会公众股东除可按10:2.5配股外,还可按10:7.41受让法人股转让的配股权,配

7、股价为7.35元/股,配股权转让手续费为0.2元/股,法人股转配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暂不上市交易。本次配股采用配股权证方式进行,即社会公众股东除可按10:2.5的比例直接获得长虹权证A1外,还可按0.2元/股的配股权转让手续费,在规定的时间内认购长虹权证A2,认购结束后A1、A2权证可以在20个交易日内进行挂牌交易,权证交易结束后再由权证持有者缴款认购本次长虹配股及转配股。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规定负责实施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为1995年7月28日,除权日为1995年7月31日,配股缴款日为1995年7月31日至1995年8月11日,配股股票上市日为1995年8

8、月14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