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docx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docx

ID:61003702

大小:18.23 KB

页数:8页

时间:2021-01-19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docx_第1页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docx_第2页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docx_第3页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docx_第4页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docx_第5页
资源描述:

《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批准:审核:编制:2014-01-01发布2014-01-01实施---------------------------发布目次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1第三章设备缺陷分类1第四章设备质量缺陷管理规范及内容2第五章附录4附件:设备质量缺陷报告(QDR)5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管理制度(QDR)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完善完善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的流程,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黑龙江----------------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设备缺陷。本制度规定的设备缺陷包括:变电站,

2、风电机、电缆、架空线等原因造成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安全生产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第三条为保证风电场设备质量缺陷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并形成一套闭环链条,发现问题、上报问题、处理问题,循序渐进,确保设备可考虑,安全稳定运行,真正落实到纸面上。由公司生产副经理(总工程师)主抓工作、运营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各风电场负责各自所属设备的巡视、维护工作。第三章设备缺陷分类第四条设备缺陷一般分3类:一类缺陷:危及风电场升压站、送出线路、风电机组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影响可调度容量超过50MW或全场容

3、量50%以上的缺陷。对风电场升压站或风电机组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需将风电机组停运,停运时间超过10天的缺陷。二类缺陷:风电场集电线路设备异常,必须将该集电线路停运,集电线路停运时间超过24小时且不超过3天的缺陷;对风电场升压站或风电机组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造成一定威胁,需将机组停运,停运时间超过3天且不超过10天的缺陷。三类缺陷:对风电场升压站设备或风电机组安全运行存在影响,但可以通过倒换设备、停运风电机组进行消除,处理时间超过24小时且不超过3天的缺陷。风电场集电线路设备异常,必须将该集电线路停运,集电线路停运时间小于24小时的缺

4、陷。一般维护性缺陷:对风电场升压站设备或风电机组安全运行存在较小影响,随时可以进行消除,处理时间小于24小时的缺陷。对风电场升压站设备或风电机组安全运行无直接影响,并随时可以消除的设备、设施类缺陷。如电缆沟封堵、积水、土建、标志、标识,更换照明、配电室房门、窗、锁缺陷等。第四章设备质量缺陷管理规范及内容第五条发现设备缺陷,必须及时向班组长汇报,认真查找缺陷原因,坚持缺陷原因不明,禁止运行,并填写“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第六条发现三类缺陷时,班组长及时组织检修人员消缺,并将发现的设备缺陷及时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本内或班组长工作日志。不必要填写“设备质量缺陷报告”第

5、七条对一、二类缺陷及暂时不能消除的缺陷应及时汇报并填写“质量缺陷报告单”,上报公司运营部。第八条场长负责组织所属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状况全面分析,探索缺陷发生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并做好设备评级管理工作第九条风电场专工或运营部专工负责组织所属设备的技术指标性能状况全面分析,探索缺陷发生规律,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并做好设备评级管理工作。第十条风场专工应定期巡视现场(变电设备、线路及风电机),查阅值班记录、缺陷记录,对新发生的缺陷提出处理意见,对处理不及时的缺陷督促消除。第十一条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均应及时消除,主设备消缺率应

6、达到100%。对于不能及时消除且威胁安全生产和设备完整的重大缺陷,应制定监视措施,做好事故预想,以防止缺陷的蔓延扩大。第十二条缺陷消除时间原则为:小缺陷不超过24小时,一般缺陷不超过48小时,较大缺陷不超过240小时,重大缺陷连续不间断处理。第十三条危及设备及人身安全的缺陷,现场运行人员应按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并及时向运营部和主管领导汇报。第十四条在带电、带压或有较大及以上危险的场合下处理缺陷时,必须严格遵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现场规程标准的要求进行工作。第十五条需停电方能处理的缺陷,按《调度规程》办理手续,处理缺陷必须要有监护人,消除后履行验收程序。第

7、十六条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对设备的巡视检查要定期按路线进行,发现缺陷及时记录、汇报、联系处理,做到各负其责。第十七条为保证做到及时发现缺陷和消除缺陷,运营部、风电场应有专人负责兼管设备缺陷的日常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缺陷的分级管理工作。第十八条设备缺陷消除时间规定一、二类缺陷,计划完成时间24小时;三类缺陷,计划完成时间为48小时;如在规定时间内完不成,应提前2小时提出申请,并办理消缺延缓手续。第十九条凡属公司管理范围内的设备发生了缺陷,确系由于运行方式或技术问题、备品材料等因素不能立即组织消除的,应列入工作计划并按时消除。需要备品材料的在备品材料采购到货后按相关

8、条规定消除;列入大、小修及技改检修计划或停电消缺计划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