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6094812
大小:469.64 KB
页数:19页
时间:2018-01-02
《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校发〔2015〕28号北京科技大学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防止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教职工及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的安全管理,主要涉及危险化学品、危险废弃物、压力气瓶、特种设备、辐射安全、生物安全、其他仪器设备、水电及消防等方面的安全管理。—1—第三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单位及教职工、学生应树
2、立安全意识,履行安全义务、承担安全责任。第四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坚持奖惩结合的原则,与单位或个人的年度考核、评奖评优、岗位评聘、晋职晋级挂钩,并实行重大事故“一票否决制”。第五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实行学校、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管理。第二章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成立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在学校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技术安全委员会)领导下,推进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执行并组织实施该领导小组有关决定。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组长由主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处(部)长担任,成员
3、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主管副处(部)长和相关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院长(副主任、副指挥)组成,主要工作职责为:(一)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规划和工作;(二)落实实验室技术安全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三)审议经费投入、评奖评优、事故处理等实验室技术安全重大事项并上报领导小组决定;—2—(四)制定安全检查项目规范或指标体系,组织开展学校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工作,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并报领导小组决定;(五)聘请专家提供技术咨询,分析评估各项隐患并提出整改方
4、案,开展安全事故技术鉴定等工作;(六)推进实验室技术安全防范公共设施的硬件建设,完善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信息化建设;(七)协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相关工作。第七条保卫保密处、资产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后勤基建处作为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在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组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工作职责为:(一)保卫保密处作为全校安全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全面监督(指导)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工作,负责实验室消防、用电、防雷、保密安全管理,负责压力气瓶和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易制
5、爆等)的审批、报批和管理,协助安全隐患检查工作,组织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二)资产管理处具体负责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日常工作,代表学校定期与教学科研二级单位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监督教学科研二级单位与各系所、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负责组织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的实施,负责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和文化宣传,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审批和使用管理,组织危险废弃物的消纳,负责生物安全、辐射安全、实验室涉及的特种—3—设备等仪器设备安全的监督管理,开展安全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三)后勤服务集团协助学校实验室
6、技术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和压力气瓶的集中采购(存储)、审核、登记及发放,负责电梯、锅炉和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管理。(四)后勤基建处协助学校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负责实验用房建设与改造项目的安全性审批,负责实验室墙体、地面、管道设施等维修及建设项目的审核或实施。第八条教学科研二级单位院长(主任、总指挥)为单位实验室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主要工作职责为:(一)组织成立单位实验室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实验室安全分管领导及安全秘书,指导建立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二)制
7、定并组织实施实验室安全工作计划;(三)代表单位与学校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第九条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分管实验室安全的副院长(副主任、副指挥)为单位实验室安全直接管理责任人,对单位的实验室安全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主要工作职责为:(一)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相关制度,制定单位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包括实验室技术安全管理办法、应急预案等);(二)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与实验室签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4—(三)推行实验室准入制度,组织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四)组织落实科研和实验项目安全状况评价、审核工作;(五
8、)组织落实实验室安全防范硬件设施与信息化建设工作;(六)组织并监督实验室各项安全隐患整改及管理工作;(七)配合学校开展及定期自行开展实验室安全检查,并组织落实隐患整改工作;(八)及时发布、报送相关工作通知等其他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教学科研二级单位实验室安全秘书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的具体工作。第十条实验用房责任教师(包括实验用房使用教师)为实验用房的直接安全责任人,对实验用房的安全负直接责任。主要工作职责为:(一)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