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工程造价确定和价款约定合理性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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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增工程造价确定和价款约定合理性探析  摘要新增工程是在原合同范围基础上的变更,如何合理的对新增工程造价进行确定往往是合同双方关注的焦点。本文对新增工程从概念上如何界定进行分析,并通过案例对发包、承包方如何确定新增工程造价的问题进行探讨,为同类实际工程提供启示和建议。关键词附加工程额外工程造价确定合理性中图分类号:K82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引言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条件的变化或建设单位的原因,常常发生工程范围扩大、工程量增加的情况。新增工程如何合理定价是项目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目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新增工程价款的确定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但并无详细可操作性的条款,实践中,如何

2、依据这些原则明确新增工程的造价,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往往存在较大分歧。本文通过实际案例对新增工程的定价进行探讨,希望对工程的实际结算有一定的指导意义。2、新增工程的定义8新增工程是指在原承包合同基础上进行的任何附加工作、永久设备、材料供应或其他服务,包括任何联合检验、钻孔和其他检验以及勘察工作。新增工程根据与原工程的关系可划分为附加工程和额外工程。附加工程表达的是在原合同范围内工程数量增加或者施工条件变化的概念,即如果此项工作不完成,那么原合同所指的项目则不能发挥预期的作用,或者说附加工作就是合同工程项目所必需的工作。额外工程通常是业主在原承包合同外增加的工作量,不构成合同的必要成分,该项新增

3、工作存在与否不影响原合同项目发挥预期效益,增加的工程不是合同约定范围内承包人应当履行的合同义务,属于合同外工程。额外工程和附加工程的界定,一般应当遵循如下原则。(1)附加工程是包括在招标文件的“工程范围”所列的工作内,并在工程量表、技术规程及图纸中所标明的工程。若该工作不在招标文件的工作量清单中,但合同项目预期的发挥离不开该工作,也应当视为附加工作。(2)上述附加工程的工程量由于量和款额的变化引起合同性质的变化,这种量的变化达到一定的变化额度时,则属于额外工程。FIDIC合同条件规定:当某一工程项目的价款超过总价款的2%,且其实际工程量超过工程量表规定的25%时,要进行价格调整,对附加和额外

4、工程的区别给出了一个量的规定。8(3)根本性变更,与原合同项目的性质没有关系新增的,或者将原合同部分性质完全改变而产生的新的工作均为额外工作。3、新增工程定价原则要合理地对新增工程进行定价,首先要明确附加工程与额外工程的界定。合同双方明确新增工程的性质后,可以参照以下原则对新增加的工作内容洽商合理的价格。3.1附加工程定价原则附加工程通常按工程变更进行处理,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GF-1999-0201)第31.1款约定,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

5、)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后执行。3.2额外工程定价原则按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财会[2006]3号)的规定:追加资产的建造,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作为单项合同:(1)该追加资产在设计,技术或功能上与原合同包括的一项或数项资产存在重大差异;(2)议定该追加资产的造价时,不需要考虑原合同价款。新增工程价格的确定首先要明确新增部分工程的性质,若属于原合同必要的增加则应按原合同价格执行,如果是合同外的增加则承包商可以重新报价,双方进行具体协商。84、案例分析按上述的相关规定,附加工程的价格需参照原合同价格实施,若时间差距

6、较长,可按规定进行调差;额外工程的价格需合同双方进行协商,因此额外工程的价格谈判往往比较艰难,承包单位会认为额外工程是增加工程利润的良好机会,而建设单位却往往认为既然是基于原合同的工作,那么应在一定程度上依据原合同执行。本文通过实际案例对附加工程及额外工程在工程实践中如何进行界定及价格确定进行分析,以期对工程实际有一定参考作用。4.1案例介绍某大型石化企业的技术交流中心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4.9亿人民币,建设规模6.25万平方米,建设功能包括办公、档案中心、信息中心、监控及快速响应中心、技术交流中心。其中技术交流中心共有1号楼、2号楼两个单体,2号楼主要功能为餐饮服务,原规划地上一层,建筑面

7、积为3000平方米。项目于2010年11月分完成了所有建设手续的办理及招标工作,并2011年1月份正式开工建设,计划完工时间为2012年底。2011年6月,由于业务扩大,建设单位经过多方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在原技术交流中心2号楼上加建五层,增加建设后勤用房10000平方米,(以下简称加建工程),要求加建部分与原项目同时竣工并投入使用。84.2加建工程价格协商与确定按招投标法的规定:国有投资建设项目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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