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描述:
《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几个问题思索》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几个问题思索 【摘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作为工程建设与规划的一项重要前期工作,它的开展对减少或防止地质灾害的危害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本文分析了目前评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践,提出了个人的理解和认识。【关键词】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问题和认识中图分类号:F40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一.引言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在查明各种致灾地质作用的性质、规模和承灾对象社会经济属性的基础上,以致灾体稳定性和致灾体与承灾对象遭遇的概率上分析入手,对其潜在的危险性进行客观评估,
2、评价建设用地的地质适宜性,提出防治措施和建议。通过对拟建项目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地预测和预防了地质灾害的发生,避免和减轻了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了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障了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并最大限度降低建设工程风险和维护费用,为工程建设和地质灾害防治提供科学依据,达到了减灾防灾、防患于未然的目的。7经过多年的努力,无论从理论上还是在实践应用方面都已日趋成熟,但是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选择了几个较有代表性的问题,谈一谈个人的认识和理解,供同行探讨。二.地质灾害概念地质灾害是指对人民生命财产和国家生产建设造成危害的地质作用。
3、是指由于自然产生或人为诱发的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地质现象。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中,应紧密结合拟建工程特点,将可能对工程或环境带来较大危害和影响的地质灾害作为评估重点。从上述地质灾害的定义中,可以明确以下两点:(1)在引发地质灾害的因素中即包括自然因素也包括人为因素。有些人认为,有些由人为因素引发的灾害(如采矿引起的地裂缝、地面塌陷等)属人为灾害,不是地质灾害。其实单从定义中,我们就可以找到答案,上述灾害肯定是属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范畴,属于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2)地质灾害是指那些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4、。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两个意思,一是:必须是对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危害的才能称其为地质灾害,假如在荒无人烟的地方发生的山体崩塌就不是。二是:地质灾害必须是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假如因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的楼房倒塌,虽然也造成了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但与地质作用无关,也就不是地质灾害。三.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内容的确定7地质灾害包括的灾种很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技术要求》(试行)中规定的灾种主要包括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含岩溶塌陷和矿山采空塌陷)、地裂缝和地面沉降等,这些灾害一般情况下是评估的重点,在实际的操作中只需按要求做好这六大灾种
5、的评估即可。对于不属于地质灾害或虽然属于地质灾害但另有主管部门的某些灾害,如:地震灾害(地震局主管);洪水灾害(防洪办主管);水土流失灾害(水土保持部门主管);地表水污染、大气污染(环保局主管)等,不应纳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范畴。在特殊的地理(地质)环境下,一些不常见的地质灾害类型,如出现在高寒山区的冻融灾害和出现于胀缩岩(土)分布区的胀缩岩(土)灾害等等,也需要纳入评估。在实际工作中,也不应该直接使用“环境地质问题”这一概念,应以环境地质问题可能转化成的灾种作为论题,纳入到相关灾害中进行讨论。比如:冲沟问题可以并入泥石流灾害中讨论;岩溶
6、问题可以并入到地面塌陷或地下水污染灾害中讨论;活动断层、软土、沙土液化等问题可以并入到地面变形或不均匀沉降(陷)灾害中讨论。四.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中存在的问题及措施1.对地质灾害的危害性认识问题7往往有建设单位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作为办理征地手续的一个次要环节,认为应付过去就行,不必那么认真。在这种情景下,部分技术人员思想受到影响,采取“应付式”的态度对待工作,写出了错漏百出的评估报告,得出不确切的评价论断。有些报告经补充、修改后勉强对付过去了,对地质灾害的防治指导作用不大;有些报告评审通不过,须重新进行调查评估工作,
7、造成很坏的影响。对此,应不断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思想认识。单位可以组织活动、讲座等形式,向全社会进行跨行业、跨部门的广泛宣传,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的知宣传地灾评估工作的重要性,以争取建设单位的理解与支持。在具体工作中,要结合生动的事例、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对技术人员进行形象具体的宣传。提高单位部门和个人做好地灾防治,执行建设用地地灾评估制度的自觉性;要结合在地灾危险性评估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误解的建设项目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以求突破;同时还要结合学习进行有关法规文件的宣传,把大家的思想认识统一。2.对原始资料的重视程度问题。“评估报告内容只要按照《建
8、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编写提纲》要求的章节编制就行了,对野外地质勘查可以简单些,甚至忽略掉”7,这是一种本末颠倒的做法。有关部门为了规范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进行统一管理,才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