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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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电英力特宁东煤基化学有限公司安全课件安全监察部我要安全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讲座第一讲:法律、法规第二讲:基本概念第三讲:基本理念和工作目标第四讲:安全文明施工与工程建设的关系第五讲: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体系第六讲: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与执行第七讲:事故案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第六条生产

2、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一、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

3、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事故发生单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法律法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

4、,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并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一、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十三条发生重特大人身、设备事故和特大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对主要责任者解除劳动合同。(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的有关负

5、责人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一、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四)对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撤职处分。(五)扣罚事故单位年度工资总额5%,取消事故单位领导人员当年绩效年薪。(六)对事故单位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予以考核,取消表彰及相应奖励资格。(七)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给予相应处分。一、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第十四条发生较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对主要责任者给予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二)对次要责

6、任者给予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记过或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处分。一、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四)对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五)扣罚事故单位年度工资总额4%,取消事故单位领导人员当年绩效年薪。(六)对事故单位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予以考核,取消表彰及相应奖励资格。(七)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给予相应处分。一、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

7、法》第十五条发生较大设备事故或重大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一)对主要责任者给予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二)对次要责任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解除劳动合同。(三)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的有关负责人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降职(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处分。一、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四)对事故单位行政正职和分管副职给予警告、记过或记大过、降职、撤职处分。(五)扣罚事故单位年度工资总额4%,取消事故单位领导人员当年绩效年薪。(六)对事故单位

8、按照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办法予以考核,取消表彰及相应奖励资格。(七)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给予相应处分。一、法律法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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