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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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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时间:2012年xx月xx日地点:参加人员:会议由XXX召集并主持,应到会股东X人,实到会股东X人,共代表公司表决权100%,符合《公司法》规定。会议通过的决议情况:1、制定并审议通过了本公司章程。2、根据《公司法》规定,选举XXX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选举XXX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3、全体股东承诺: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身份符合《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董事、监事没有《公司法》第147条所规定的情形。4、委托XXX同志办理工商登记,委托XXX同志
2、代表公司与房主签订公司经营住所的房屋租赁协议。会议表决情况: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上述1-4项决议。全体股东签章:二〇一二年X月XX日1/7.XXXXXXXX化工有限公司章程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特制定并签署本章程。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X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第三条公司类型为:有限公司(自然人控股)。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
3、:无。一般经营项目:燃料油(闪点>61℃)、润滑油、沥青销售。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XX万元,注册资本中货币出资占100%。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由股东会通过并作出决议(或决定)。减资的,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或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新增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2/7.认缴出资,也可以由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第四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第六条本公司注册资本采取实缴制,即在公司设
4、立登记前和每次增加注册资本变更登记前,由全体股东按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一次性缴足到公司开设的帐户。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比例如下(单位:万元):股东姓名注册证号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货币货币合计货币股东的出资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第七条公司成立以后,应当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权利:(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
5、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3/7.(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九)修改公司章程;(十)对公司其他重要事项作出决定;(十一)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不含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定;(十二)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
6、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十三)《公司法》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对本章程第八条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第十条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1年召开一次。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定期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前15日内以电话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临时会议,可由执行董事确定时间,电话通知即时召开。第十二条股东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
7、。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对修改公司章程、增4/7.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十五条股东会对选举或者罢免执行董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半数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8、。第十六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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